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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影响
随着全球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如雨后春笋,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网络银行业务正在接受着来自全球银行业的严峻挑战。但与此同时,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必须要积极有效地应对全球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挑战,建立新的互联网金融战略,互联网金融自产生之日起就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中国的金融改革,正值互联网金融潮流兴起,在传统金融部门和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尤其是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和金融管制的放松。中国的金融效率、交易结构,甚至整体金融架构都将发生深刻变革。
互联网金融信息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已经越来越不容忽视。互联网金融以其独特的优势将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在银行业长期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包括改变银行传统盈利模式、调整业务结构、改变客户基础、改善服务水平、建立和引入新的信息管理系统等。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早在十几年前就曾断言:“在互联网的冲击下,传统商业银行如不改变将会是21世纪行将灭绝的恐龙”。招商银行原行长马蔚华指出:“以Facebook为代表的社交网络,将威胁到银行生存的根基——存贷中介功能,并且他虽然看似遥远,但很快就会发生”。阿里巴巴集团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马云豪言:“将用互联网的思想和技术改变贷款模式,重建整个社会未来的金融体系”。 近年来,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大大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企业网上银行功能也非常丰富,还有质押贷款业务等等。最近几年,主要以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为首的网上银行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在国际上获得了众多奖项。
近期,余额宝无疑是基金业界最火的话题,根据天弘基金披露信息,余额宝是在2013年6月13日正式上线运营,上线仅仅18天,余额宝用户就突破250万,截至到2014年6月30日余额宝用户数量超过1亿,资金规模已达到5741.60亿元,共为“宝粉”创收118亿元。单从余额宝的成功案例不难看出中国的网民竟有如此大的消费潜力,所以说互联网金融弥补了传统银行的不足,正如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所说,“余额宝适应了零星的、小额的资金需求,这是以往传统金融忽略的。银行不愿意做,也做不好的,只有互联网金融愿意做,能做好”。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不需要经过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传统的金融中介。从信息处理方面来看,在云计算的保障下,资金供需双方信息可以通过社交网络揭示和传播,被搜索引擎组织和标准化,最终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信息序列。由此可以给出任何资金需求者(机构)的风险定价或动态违约概率,而且成本极低。在资源配置方面,在供需信息几乎完全对称、交易成本极低的条件下,互联网金融模式形成了“充分交易可能性集合”,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民间借贷、个人投资渠道等问题更容易解决。正是由于以上优势,各种“宝宝们”陆续登场,传统银行业也朝互联网金融主动谋求改变,中国金融业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笔者认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第三方支付和搜索引擎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未来十到二十年必将成主流。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在此种模式下,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能够通过网络直接对接,交易成本大大减少,具有融资、支付和交易中介等功能。互联网金融的逐渐兴起,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有益补充和延伸,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更好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指出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存在六种: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六大模式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六种模式分别是:互联网支付(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
(一)互联网支付(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 Payment)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资金的服务,其实质是新兴支付机构作为中介,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提供的资金划转服务。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典型的互联网支付机构是支付宝、财付通、易通支付等。
根据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
第三方支付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客户通过支付机构链接到银行网银,或者在电脑、手机外接的刷卡器上刷卡,划转银行账户资金。资金仍存储在客户自身的银行账户中,第三方支付机构不直接参与资金划转。
二是客户在支付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划转至支付账户,再向支付机构发出支付指令。支付账户是支付機构为客户开立的内部账务簿记,客户资金实际上存储在支付机构的银行账户中。
三是“快捷支付”模式,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客户、支付机构与开户银行三方签订协议,将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进行绑定,客户登录支付账户后可直接管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该模式中资金存储在客户的银行账户中,但是资金操作指令通过支付机构发出。
随着全球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如雨后春笋,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网络银行业务正在接受着来自全球银行业的严峻挑战。但与此同时,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必须要积极有效地应对全球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挑战,建立新的互联网金融战略,互联网金融自产生之日起就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中国的金融改革,正值互联网金融潮流兴起,在传统金融部门和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尤其是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和金融管制的放松。中国的金融效率、交易结构,甚至整体金融架构都将发生深刻变革。
互联网金融信息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已经越来越不容忽视。互联网金融以其独特的优势将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在银行业长期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包括改变银行传统盈利模式、调整业务结构、改变客户基础、改善服务水平、建立和引入新的信息管理系统等。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早在十几年前就曾断言:“在互联网的冲击下,传统商业银行如不改变将会是21世纪行将灭绝的恐龙”。招商银行原行长马蔚华指出:“以Facebook为代表的社交网络,将威胁到银行生存的根基——存贷中介功能,并且他虽然看似遥远,但很快就会发生”。阿里巴巴集团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马云豪言:“将用互联网的思想和技术改变贷款模式,重建整个社会未来的金融体系”。 近年来,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大大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企业网上银行功能也非常丰富,还有质押贷款业务等等。最近几年,主要以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为首的网上银行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在国际上获得了众多奖项。
近期,余额宝无疑是基金业界最火的话题,根据天弘基金披露信息,余额宝是在2013年6月13日正式上线运营,上线仅仅18天,余额宝用户就突破250万,截至到2014年6月30日余额宝用户数量超过1亿,资金规模已达到5741.60亿元,共为“宝粉”创收118亿元。单从余额宝的成功案例不难看出中国的网民竟有如此大的消费潜力,所以说互联网金融弥补了传统银行的不足,正如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所说,“余额宝适应了零星的、小额的资金需求,这是以往传统金融忽略的。银行不愿意做,也做不好的,只有互联网金融愿意做,能做好”。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不需要经过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传统的金融中介。从信息处理方面来看,在云计算的保障下,资金供需双方信息可以通过社交网络揭示和传播,被搜索引擎组织和标准化,最终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信息序列。由此可以给出任何资金需求者(机构)的风险定价或动态违约概率,而且成本极低。在资源配置方面,在供需信息几乎完全对称、交易成本极低的条件下,互联网金融模式形成了“充分交易可能性集合”,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民间借贷、个人投资渠道等问题更容易解决。正是由于以上优势,各种“宝宝们”陆续登场,传统银行业也朝互联网金融主动谋求改变,中国金融业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笔者认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第三方支付和搜索引擎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未来十到二十年必将成主流。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在此种模式下,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能够通过网络直接对接,交易成本大大减少,具有融资、支付和交易中介等功能。互联网金融的逐渐兴起,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有益补充和延伸,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更好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指出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存在六种: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六大模式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六种模式分别是:互联网支付(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
(一)互联网支付(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 Payment)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资金的服务,其实质是新兴支付机构作为中介,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提供的资金划转服务。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典型的互联网支付机构是支付宝、财付通、易通支付等。
根据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
第三方支付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客户通过支付机构链接到银行网银,或者在电脑、手机外接的刷卡器上刷卡,划转银行账户资金。资金仍存储在客户自身的银行账户中,第三方支付机构不直接参与资金划转。
二是客户在支付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划转至支付账户,再向支付机构发出支付指令。支付账户是支付機构为客户开立的内部账务簿记,客户资金实际上存储在支付机构的银行账户中。
三是“快捷支付”模式,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客户、支付机构与开户银行三方签订协议,将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进行绑定,客户登录支付账户后可直接管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该模式中资金存储在客户的银行账户中,但是资金操作指令通过支付机构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