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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在毛泽东“全面规划,加强领导”思想的指导下,在周恩来的亲自主持下,经过全国600多位科学专家的共同努力,新中国第一个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即《1956年-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以下简称:12年科技规划)成功颁布。“从此中国的科学技术事业有了一个长期、全面的规划,这是我国科学技术史上的一件大事”。聂荣臻主持全国科技工作前后,积极参与12年科学规划的制定工作,并科学领导和监督这项规划的执行,对新中国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历史贡献。
高瞻远瞩,国务院作出制定12年科技规划的伟大战略决策
1953年我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大规模经济建设从此拉开序幕。经过三年努力,到1955年底,“一五”计划取得重大进展。同时,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也进入高潮。这时,中共中央敏锐地意识到:农业、工业、商业的发展不仅提出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一五”计划提前完成的要求,而且对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工作也提出了要求,要“在最短期间扫除全国文盲,要求科学和技术水平的大大提高,在不太长的期间接近和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但从总体上讲,当时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不但世界科学的很多最新成就,我们还没有能够掌握和利用,而且就是目前我国建设中的许多复杂的技术问题,我们也还不能离开苏联专家而独立解决。”
战略实施,计划先行。迈开“向科学技术进军”的步伐,必须首先对我国的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一个长远的战略规划。1956年1月14日,周恩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上分析了目前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工作进展缓慢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我们对于提高我国科学和技术水平的问题,还没有作出全面规划”,要完成赶上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伟大目标,当前我们所能采取的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作出全面规划,分清缓急本末,有系统地利用苏联科学的最新成果”。 1956年1月25日,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说:“我国人民应该有一个远大的规划,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的落后状况,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
按照这一指示,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和有关部门,在4月份以前,拟定出1956到1967年的12年科技发展的远景规划,“按照可能和需要,把世界科学的最先进的成就尽可能迅速地介绍到我国的科学部门、国防部门、生产部门和教育部门中来,把我国科学界最短缺而又是国家建设所最急需的门类尽可能迅速地补足起来,使12年后,我国这些门类的科学和技术水平可以接近苏联和其他世界大国”。 1月31日,在周恩来领导下,由主管科技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具体主持召开了12年科技规划动员大会,并成立了包括范长江、张劲夫、刘杰等在内的科技规划10人小组,负责规划的制定。2月24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批准成立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决定陈毅任主任。3月14日,科学规划委员会正式成立。3月22日,以苏联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所长柯夫达通讯院士为首的16位科学家受邀来华帮助工作。至此,12年科技规划制定的酝酿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接下来由600多名各种门类和学科的科学家和近百名苏联专家参与的科技发展远景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式开始了。
1956年11月,因陈毅同志调外交战线工作,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任命聂荣臻为科学规划委员会主任。虽然这时12年科技规划草案已经完成初稿,但这一规划的制定工作却随处可见聂荣臻的身影。
积极配合,审改《关于12年内我国科学对国防需要的研究项目》
1954年10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确定聂荣臻副主席主管军工生产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工作。1956年3月24日,中央军委第61次会议对军委领导成员的工作又进行了明确分工:聂荣臻负责领导军工生产、军事工程学院和航空工业委员会的工作。因此,作为主管军工和军队装备的领导人,聂荣臻参与了规划的制定和领导工作,并直接领导了武器装备和军队科学研究工作规划的制定。1956年4月12日,聂荣臻审改了《关于12年内我国科学对国防需要的研究项目》,同意其所确定的今后12年解放军武器装备的五类发展规划:航空的发展;电子科学(无线电技术)的发展;热核子的应用;防化与军事医学研究;常规武器的改进。其中的基本任务要求中,最重要、最紧迫的就是原子能的和平利用问题。这项基本任务在12年科技规划最终讨论通过时,列于12个优先发展的重点任务的第一位。在审改规划的同时,他还批准了由张爱萍呈送的《关于军队内部建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意见》,将其中的核心思想编入规划中:“为了在最短期内,从事上述工作的研究任务,除即着手调整国内各系组织、增建必要的科系和研究室外,应迅速派遣国内有关专家赴苏联、东欧参观学习,以便使这些研究工作在上述国家所达到的科学水平上进行。”
当日,中央军委办公厅便遵照聂荣臻的批示,以《关于12年内我国科学对国防需要的研究项目的初步意见》为标题,发文给军委各委员及各总部各军兵种征求意见。6月6日,中央军委召开第75次会议,讨论了聂荣臻呈报的这份规划,“同意以聂荣臻同志的意见为基础,再做一些修改,作为今后进行研究工作的一个要点”,并“在进行研究工作中不断补充和修正”。后来,这份规划成为《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的组成部分。
全面统筹,解决12年科技规划制定中的主要争论
12年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是一项开创性与复杂性并存的工作。因此,不管是自然科学方面,还是哲学社会科学方面,这项科技规划的制定都充满了大胆的尝试和激烈的争论。但正如聂荣臻所说,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争论,才促使我们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切实分析我们面临的实际情况,基本上统一了认识,也使规划的顺利实施有了更扎实的基础”。在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过程中,聂荣臻参与并解决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四个问题上。
第一,关于科技发展的方针问题。在制定科技规划的过程中,当时有两条不同的方针:一条是一切都靠我们自己从头摸索前进;另一条是在自力更生的前提下,先学会世界上已有的科学成就,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大多数同志比较倾向于走第二条路。聂荣臻认为,我们制定12年科技规划总的指导思想就是周恩来提出的“要按照需要和可能,把世界科学的最先进成就尽可能迅速地介绍到我国来,把我国科学事业方面最短缺而又最急需的门类尽可能迅速地补足起来,根据世界科学已有的成就来安排和规划我国的科学研究工作,争取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末使我国最急需的科学部门能够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因此,如果一切都靠我们自己从头摸起的话,科学技术发展之路一定会走得比较漫长也比较曲折,很多具体的设想也会由于缺乏经验而难以考虑周全;而如果能够积极借鉴世界先进科学成就,争取到对我们友好国家的帮助,我们的科技发展之路就会少走很多弯路,走得也会比较顺畅。因此,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同意选择第二条方针。事实证明,在12年科技规划的制定过程中,我们所选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
第二,关于科技规划的原则问题。当时存在的分歧是:是按任务来规划,即按照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对科技提出的要求来确定规划内容,还是按学科规划,即按照科学技术的学科分类及发展状况来确定规划内容。面对这一分歧,聂荣臻认为,按任务规划,“目标方向明确,可以密切配合国民经济和国防的发展。按学科规划,也有它的长处,科学家可以很容易按照自己学科的专长和已有的科研机构进行规划”。但是,聂荣臻又考虑到在当时我国大多数科学家还不能系统了解国家对于科学技术的需求的情况下,如果按照学科进行规划,理论和实际不能够很好地结合,即使“得到一批单项的科研成果,但综合起来却解决不了经济和国防建设中需要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同时,中国科学技术领域重要的缺门和薄弱环节很多的事实也不允许我们单纯按照学科来制定规划。综合聂荣臻的上述考虑,经过充分讨论,科学规划小组最后确定“以任务带学科”作为这次规划的基本原则。聂荣臻还明确指出:“以任务带学科是我国科学规划的基本原则,但也不排除一些探索性、理论性的课题可以按学科和已有的研究机构来规划。”这就是为什么当时中国科学院的很多有关基本理论问题的课题,如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生物学等学科的研究是按照学科来规划的。
第三,规划的重点问题。在“重点发展,迎头赶上”方针的指导下,规划纲要提出13个方面、57项国家重要的科学技术任务,并确定12个带有关键意义的重点项目或课题。12年科技规划重点的确立必然也会存在争论。例如,在讨论确定规划的重点问题时,有的同志不同意将“危害我国人民健康最大的几种主要疾病的防治和消灭”这一项列入重点,认为相对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有重要意义的先进科学技术而言,百姓的疾病就是小事了。聂荣臻却认为:“有几种疾病,如血吸虫病,严重地危害着几千万人民的生命与健康,不是件小事,应该是科学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如果我们的医学科学不把解除亿万人民的病痛列为重点,那么我们的科学规划怎么能谈得上是造福人民的规划呢?”这一意见得到了大多数同志的认可。正如《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中所说:“在社会主义国家最宝贵的财富是人。”将防治危害我国人民健康最大的疾病,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列为12年科技规划优先发展的任务之一,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第四,成立常设的高级协调机构。在12年科技规划制定工作基本接近尾声时,一部分专家提出要不要成立常设的高级协调机构来指导和协调我国的科学研究工作的问题。聂荣臻综合考虑了今后执行12年科技规划时可能遇到的困难与挑战,指出:应该有一个机构对实施科技规划的中国科学院、各高等院校、产业部门、原子能委员会、国防系统(由航空工业委员会和军工部门组成)等五个部门加以指导和监督,这样才能使各个系统分工明确、密切合作,从而更好地完成任务,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10月,聂荣臻、陈毅、李富春共同向中央提出建议,保留1956年3月成立的科学规划委员会,负责监督科技规划的实施,汇总平衡各个系统年度的和长期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工作。原来规划委员会中党的10人小组,改为科学委员会党组,聂荣臻任党组书记。
1956年10月29日,陈毅、李富春和聂荣臻向中共中央汇报了科学规划的进展情况,同时报送了《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和四个附件:《任务说明书和中心任务说明书》《基础科学学科规划说明书》《任务和中心问题名称一览》《一九五六年紧急措施和一九五七年研究计划要点》,并建议将草案发给各部门、各省市讨论以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关于科学规划工作向中央的报告》,科学规划委员会应在1957年第一季度将各方面意见集中加以研究,对12年科技规划再作必要修改,经国务院和党中央批准后,然后由国务院正式作为草案公布试行。“他在原规划纲要(草案)的基础上,组织规划委员会多次开会研究,着重讨论规划制定中出现的一些争论较大的问题,进一步提出修改补充和完善规划的意见。”1956年12月20日,科学委员会党组向中共中央报送了《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
全力以赴,科学领导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工作
1956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批准了12年科技规划(修正草案),并转发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西藏工委和国家机关各党组,要求认真研究这一“国家的重要规划文件”。从此,新中国第一个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沿着12年科技规划的方向,我国开始了大踏步追赶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历程。这一阶段,聂荣臻所作的工作主要有:
第一,正确把握科学技术远景规划执行过程中计划性与灵活性的关系。由于12年科技规划的长期性与复杂性,有人曾对12年科技规划的准确性提出了质疑,认为12年太长,计划赶不上变化,很难规划得准确。从科技规划执行的需要出发,这种疑虑的确是有一定道理的。对此,聂荣臻说:“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全国性的和相当长期的规划,对于我们是完全新的问题,作全国性的科学技术研究的年度计划也是一个新问题。从实践的经验看来,对全国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在远景规划和各部门现实要求的基础上每年作一次安排,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因此,聂荣臻在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指出,科学技术远景规划的工作已经基本上完成,现在需要的是行动起来,“首先得迅速地制定出1957年科学研究工作计划”。
还有人认为,如果我们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机械地按照12年科技规划加以执行的,那就会有脱离实际的危险。对此,聂荣臻指出:“我们对于这个远景规划,是作为大体的方向来看的。在执行年度计划时,则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必要的改变,应加的就加,应减的就减,应提前的就提前,应推迟的就推迟。”科技规划的变化性比较大,应根据国内生产和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的情况不断加以修改,但是,“这种不断的修改,并不会降低科学规划的重要意义,反而说明科学规划的制定对于科学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必要性”。根据聂荣臻关于远景规划执行中的计划性与灵活性的说明,1957年的全国科学研究计划就根据实际需要和现实条件对远景规划中的某些项目进行了调整,例如,推迟了远景规划中57项重大科学技术任务中的一整项“西藏高原和康滇横断山区综合考察及其开发方案的研究”,增加和提前了9个中心问题。
第二,全面细致地检查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情况。在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过程中,根据党中央的指示,聂荣臻曾几次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其中规模相对比较大的检查有两次。一次是1958年由科委32个小组按原计划的57项国家重要科学技术任务和基础学科的规划进行的历时约两个月的检查。当年8月20日,聂荣臻批发了中央科学小组、科学规划委员会党组向中共中央并毛泽东报告的12年科技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通过这次检查,科学规划委员会对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速度和水平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检查的结果一致认为,12年科技规划的方针、方向是正确的,基本上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要求的。但检查也发现了原来规划存在的不少缺点,例如有些项目的研究目的不明确,有些题目是迁就科学家的个人兴趣规定的,没有明确认识到科学技术也可以走群众路线,有些措施不够适当,文件的形式太冗长、复杂。恰逢这一时期,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出《关于一九五九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问题的决定》,对科学技术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即“在1962年以前,可以掌握原子能、喷气、无线电电子学等尖端的科学技术,在工业科学技术方面赶上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根据这一要求,基于对12年科技规划执行情况检查的结果,聂荣臻指出,12年科技规划可以提前在1962年完成,即提前5年完成。其中相当大一部分还可以在1960年完成,即提前7年完成。只有极少数项目,要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才能完成。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科委党组决定提出“苦战三年,基本改变我国科学技术面貌,争取1962年赶上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 的口号,进一步激发全国科学技术界和全国人民的战斗热情。
1960年,聂荣臻再次对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情况组织了一次全面的检查。4月8日和9日,聂荣臻连续两次召开工作汇报会。在听取了国家科委关于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情况的汇报后对检查工作和今后规划的执行作了安排。他首先责成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委和国家科委要在5月前分别对理论、原子能和喷气技术以及包括原子能和平利用在内的其他方面进行情况摸底。同时,他还说要将我国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和1956年的水平比一比,并且要看看相当于哪一年的世界水平。这一方面可以大致掌握我国目前的科学技术发展情况,另一方面,还能对1962年完成了12年科技规划后的水平有一个概括的估计。对于具体任务,尤其是规划中的重点任务以及新增的重要任务,聂荣臻特别强调要“分别列出来,今后3年大力抓”。总体上看,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情况是良好的,在当时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下,这一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据此,1961年1月,聂荣臻在给中共中央写的《关于1961、1962年科学技术工作安排的报告》所附的提纲中说:“根据各部门的安排,预计到1962年可以完成全部12年规划项目的80%左右,做到初步实现12年规划”。但相比上一次检查后提出的任务,这一次“对外只提‘争取提前初步实现12年科技规划’不提‘提前五年实现’”。总之,聂荣臻组织的这两次检查工作不仅使得12年科技规划能够科学有效地执行,而且也大大缩短了科技规划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加快了我国尽快赶上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速度。
1962年底,中央科学小组和国家科委党组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令人振奋,“12年科技规划的57项任务中,50项任务已经基本上达到了原规划1962年的目标,而且有些方面,提前完成了”。“我国整体科学技术的发展,七年时间完成了十几年的工作量,大大缩小了同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差距”。正如聂荣臻所说,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结果,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聂荣臻作为12年科技规划制定和执行工作的领导者之一,他对于新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无疑是非常巨大的。
(责编 任远)
高瞻远瞩,国务院作出制定12年科技规划的伟大战略决策
1953年我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大规模经济建设从此拉开序幕。经过三年努力,到1955年底,“一五”计划取得重大进展。同时,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也进入高潮。这时,中共中央敏锐地意识到:农业、工业、商业的发展不仅提出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一五”计划提前完成的要求,而且对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工作也提出了要求,要“在最短期间扫除全国文盲,要求科学和技术水平的大大提高,在不太长的期间接近和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但从总体上讲,当时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不但世界科学的很多最新成就,我们还没有能够掌握和利用,而且就是目前我国建设中的许多复杂的技术问题,我们也还不能离开苏联专家而独立解决。”
战略实施,计划先行。迈开“向科学技术进军”的步伐,必须首先对我国的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一个长远的战略规划。1956年1月14日,周恩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上分析了目前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工作进展缓慢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我们对于提高我国科学和技术水平的问题,还没有作出全面规划”,要完成赶上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伟大目标,当前我们所能采取的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作出全面规划,分清缓急本末,有系统地利用苏联科学的最新成果”。 1956年1月25日,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说:“我国人民应该有一个远大的规划,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的落后状况,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
按照这一指示,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和有关部门,在4月份以前,拟定出1956到1967年的12年科技发展的远景规划,“按照可能和需要,把世界科学的最先进的成就尽可能迅速地介绍到我国的科学部门、国防部门、生产部门和教育部门中来,把我国科学界最短缺而又是国家建设所最急需的门类尽可能迅速地补足起来,使12年后,我国这些门类的科学和技术水平可以接近苏联和其他世界大国”。 1月31日,在周恩来领导下,由主管科技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具体主持召开了12年科技规划动员大会,并成立了包括范长江、张劲夫、刘杰等在内的科技规划10人小组,负责规划的制定。2月24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批准成立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决定陈毅任主任。3月14日,科学规划委员会正式成立。3月22日,以苏联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所长柯夫达通讯院士为首的16位科学家受邀来华帮助工作。至此,12年科技规划制定的酝酿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接下来由600多名各种门类和学科的科学家和近百名苏联专家参与的科技发展远景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式开始了。
1956年11月,因陈毅同志调外交战线工作,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任命聂荣臻为科学规划委员会主任。虽然这时12年科技规划草案已经完成初稿,但这一规划的制定工作却随处可见聂荣臻的身影。
积极配合,审改《关于12年内我国科学对国防需要的研究项目》
1954年10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确定聂荣臻副主席主管军工生产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工作。1956年3月24日,中央军委第61次会议对军委领导成员的工作又进行了明确分工:聂荣臻负责领导军工生产、军事工程学院和航空工业委员会的工作。因此,作为主管军工和军队装备的领导人,聂荣臻参与了规划的制定和领导工作,并直接领导了武器装备和军队科学研究工作规划的制定。1956年4月12日,聂荣臻审改了《关于12年内我国科学对国防需要的研究项目》,同意其所确定的今后12年解放军武器装备的五类发展规划:航空的发展;电子科学(无线电技术)的发展;热核子的应用;防化与军事医学研究;常规武器的改进。其中的基本任务要求中,最重要、最紧迫的就是原子能的和平利用问题。这项基本任务在12年科技规划最终讨论通过时,列于12个优先发展的重点任务的第一位。在审改规划的同时,他还批准了由张爱萍呈送的《关于军队内部建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意见》,将其中的核心思想编入规划中:“为了在最短期内,从事上述工作的研究任务,除即着手调整国内各系组织、增建必要的科系和研究室外,应迅速派遣国内有关专家赴苏联、东欧参观学习,以便使这些研究工作在上述国家所达到的科学水平上进行。”
当日,中央军委办公厅便遵照聂荣臻的批示,以《关于12年内我国科学对国防需要的研究项目的初步意见》为标题,发文给军委各委员及各总部各军兵种征求意见。6月6日,中央军委召开第75次会议,讨论了聂荣臻呈报的这份规划,“同意以聂荣臻同志的意见为基础,再做一些修改,作为今后进行研究工作的一个要点”,并“在进行研究工作中不断补充和修正”。后来,这份规划成为《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的组成部分。
全面统筹,解决12年科技规划制定中的主要争论
12年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是一项开创性与复杂性并存的工作。因此,不管是自然科学方面,还是哲学社会科学方面,这项科技规划的制定都充满了大胆的尝试和激烈的争论。但正如聂荣臻所说,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争论,才促使我们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切实分析我们面临的实际情况,基本上统一了认识,也使规划的顺利实施有了更扎实的基础”。在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过程中,聂荣臻参与并解决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四个问题上。
第一,关于科技发展的方针问题。在制定科技规划的过程中,当时有两条不同的方针:一条是一切都靠我们自己从头摸索前进;另一条是在自力更生的前提下,先学会世界上已有的科学成就,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大多数同志比较倾向于走第二条路。聂荣臻认为,我们制定12年科技规划总的指导思想就是周恩来提出的“要按照需要和可能,把世界科学的最先进成就尽可能迅速地介绍到我国来,把我国科学事业方面最短缺而又最急需的门类尽可能迅速地补足起来,根据世界科学已有的成就来安排和规划我国的科学研究工作,争取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末使我国最急需的科学部门能够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因此,如果一切都靠我们自己从头摸起的话,科学技术发展之路一定会走得比较漫长也比较曲折,很多具体的设想也会由于缺乏经验而难以考虑周全;而如果能够积极借鉴世界先进科学成就,争取到对我们友好国家的帮助,我们的科技发展之路就会少走很多弯路,走得也会比较顺畅。因此,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同意选择第二条方针。事实证明,在12年科技规划的制定过程中,我们所选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
第二,关于科技规划的原则问题。当时存在的分歧是:是按任务来规划,即按照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对科技提出的要求来确定规划内容,还是按学科规划,即按照科学技术的学科分类及发展状况来确定规划内容。面对这一分歧,聂荣臻认为,按任务规划,“目标方向明确,可以密切配合国民经济和国防的发展。按学科规划,也有它的长处,科学家可以很容易按照自己学科的专长和已有的科研机构进行规划”。但是,聂荣臻又考虑到在当时我国大多数科学家还不能系统了解国家对于科学技术的需求的情况下,如果按照学科进行规划,理论和实际不能够很好地结合,即使“得到一批单项的科研成果,但综合起来却解决不了经济和国防建设中需要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同时,中国科学技术领域重要的缺门和薄弱环节很多的事实也不允许我们单纯按照学科来制定规划。综合聂荣臻的上述考虑,经过充分讨论,科学规划小组最后确定“以任务带学科”作为这次规划的基本原则。聂荣臻还明确指出:“以任务带学科是我国科学规划的基本原则,但也不排除一些探索性、理论性的课题可以按学科和已有的研究机构来规划。”这就是为什么当时中国科学院的很多有关基本理论问题的课题,如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生物学等学科的研究是按照学科来规划的。
第三,规划的重点问题。在“重点发展,迎头赶上”方针的指导下,规划纲要提出13个方面、57项国家重要的科学技术任务,并确定12个带有关键意义的重点项目或课题。12年科技规划重点的确立必然也会存在争论。例如,在讨论确定规划的重点问题时,有的同志不同意将“危害我国人民健康最大的几种主要疾病的防治和消灭”这一项列入重点,认为相对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有重要意义的先进科学技术而言,百姓的疾病就是小事了。聂荣臻却认为:“有几种疾病,如血吸虫病,严重地危害着几千万人民的生命与健康,不是件小事,应该是科学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如果我们的医学科学不把解除亿万人民的病痛列为重点,那么我们的科学规划怎么能谈得上是造福人民的规划呢?”这一意见得到了大多数同志的认可。正如《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中所说:“在社会主义国家最宝贵的财富是人。”将防治危害我国人民健康最大的疾病,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列为12年科技规划优先发展的任务之一,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第四,成立常设的高级协调机构。在12年科技规划制定工作基本接近尾声时,一部分专家提出要不要成立常设的高级协调机构来指导和协调我国的科学研究工作的问题。聂荣臻综合考虑了今后执行12年科技规划时可能遇到的困难与挑战,指出:应该有一个机构对实施科技规划的中国科学院、各高等院校、产业部门、原子能委员会、国防系统(由航空工业委员会和军工部门组成)等五个部门加以指导和监督,这样才能使各个系统分工明确、密切合作,从而更好地完成任务,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10月,聂荣臻、陈毅、李富春共同向中央提出建议,保留1956年3月成立的科学规划委员会,负责监督科技规划的实施,汇总平衡各个系统年度的和长期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工作。原来规划委员会中党的10人小组,改为科学委员会党组,聂荣臻任党组书记。
1956年10月29日,陈毅、李富春和聂荣臻向中共中央汇报了科学规划的进展情况,同时报送了《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和四个附件:《任务说明书和中心任务说明书》《基础科学学科规划说明书》《任务和中心问题名称一览》《一九五六年紧急措施和一九五七年研究计划要点》,并建议将草案发给各部门、各省市讨论以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关于科学规划工作向中央的报告》,科学规划委员会应在1957年第一季度将各方面意见集中加以研究,对12年科技规划再作必要修改,经国务院和党中央批准后,然后由国务院正式作为草案公布试行。“他在原规划纲要(草案)的基础上,组织规划委员会多次开会研究,着重讨论规划制定中出现的一些争论较大的问题,进一步提出修改补充和完善规划的意见。”1956年12月20日,科学委员会党组向中共中央报送了《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
全力以赴,科学领导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工作
1956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批准了12年科技规划(修正草案),并转发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西藏工委和国家机关各党组,要求认真研究这一“国家的重要规划文件”。从此,新中国第一个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沿着12年科技规划的方向,我国开始了大踏步追赶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历程。这一阶段,聂荣臻所作的工作主要有:
第一,正确把握科学技术远景规划执行过程中计划性与灵活性的关系。由于12年科技规划的长期性与复杂性,有人曾对12年科技规划的准确性提出了质疑,认为12年太长,计划赶不上变化,很难规划得准确。从科技规划执行的需要出发,这种疑虑的确是有一定道理的。对此,聂荣臻说:“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全国性的和相当长期的规划,对于我们是完全新的问题,作全国性的科学技术研究的年度计划也是一个新问题。从实践的经验看来,对全国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在远景规划和各部门现实要求的基础上每年作一次安排,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因此,聂荣臻在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指出,科学技术远景规划的工作已经基本上完成,现在需要的是行动起来,“首先得迅速地制定出1957年科学研究工作计划”。
还有人认为,如果我们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机械地按照12年科技规划加以执行的,那就会有脱离实际的危险。对此,聂荣臻指出:“我们对于这个远景规划,是作为大体的方向来看的。在执行年度计划时,则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必要的改变,应加的就加,应减的就减,应提前的就提前,应推迟的就推迟。”科技规划的变化性比较大,应根据国内生产和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的情况不断加以修改,但是,“这种不断的修改,并不会降低科学规划的重要意义,反而说明科学规划的制定对于科学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必要性”。根据聂荣臻关于远景规划执行中的计划性与灵活性的说明,1957年的全国科学研究计划就根据实际需要和现实条件对远景规划中的某些项目进行了调整,例如,推迟了远景规划中57项重大科学技术任务中的一整项“西藏高原和康滇横断山区综合考察及其开发方案的研究”,增加和提前了9个中心问题。
第二,全面细致地检查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情况。在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过程中,根据党中央的指示,聂荣臻曾几次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其中规模相对比较大的检查有两次。一次是1958年由科委32个小组按原计划的57项国家重要科学技术任务和基础学科的规划进行的历时约两个月的检查。当年8月20日,聂荣臻批发了中央科学小组、科学规划委员会党组向中共中央并毛泽东报告的12年科技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通过这次检查,科学规划委员会对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速度和水平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检查的结果一致认为,12年科技规划的方针、方向是正确的,基本上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要求的。但检查也发现了原来规划存在的不少缺点,例如有些项目的研究目的不明确,有些题目是迁就科学家的个人兴趣规定的,没有明确认识到科学技术也可以走群众路线,有些措施不够适当,文件的形式太冗长、复杂。恰逢这一时期,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出《关于一九五九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问题的决定》,对科学技术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即“在1962年以前,可以掌握原子能、喷气、无线电电子学等尖端的科学技术,在工业科学技术方面赶上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根据这一要求,基于对12年科技规划执行情况检查的结果,聂荣臻指出,12年科技规划可以提前在1962年完成,即提前5年完成。其中相当大一部分还可以在1960年完成,即提前7年完成。只有极少数项目,要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才能完成。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科委党组决定提出“苦战三年,基本改变我国科学技术面貌,争取1962年赶上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 的口号,进一步激发全国科学技术界和全国人民的战斗热情。
1960年,聂荣臻再次对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情况组织了一次全面的检查。4月8日和9日,聂荣臻连续两次召开工作汇报会。在听取了国家科委关于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情况的汇报后对检查工作和今后规划的执行作了安排。他首先责成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委和国家科委要在5月前分别对理论、原子能和喷气技术以及包括原子能和平利用在内的其他方面进行情况摸底。同时,他还说要将我国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和1956年的水平比一比,并且要看看相当于哪一年的世界水平。这一方面可以大致掌握我国目前的科学技术发展情况,另一方面,还能对1962年完成了12年科技规划后的水平有一个概括的估计。对于具体任务,尤其是规划中的重点任务以及新增的重要任务,聂荣臻特别强调要“分别列出来,今后3年大力抓”。总体上看,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情况是良好的,在当时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下,这一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据此,1961年1月,聂荣臻在给中共中央写的《关于1961、1962年科学技术工作安排的报告》所附的提纲中说:“根据各部门的安排,预计到1962年可以完成全部12年规划项目的80%左右,做到初步实现12年规划”。但相比上一次检查后提出的任务,这一次“对外只提‘争取提前初步实现12年科技规划’不提‘提前五年实现’”。总之,聂荣臻组织的这两次检查工作不仅使得12年科技规划能够科学有效地执行,而且也大大缩短了科技规划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加快了我国尽快赶上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速度。
1962年底,中央科学小组和国家科委党组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令人振奋,“12年科技规划的57项任务中,50项任务已经基本上达到了原规划1962年的目标,而且有些方面,提前完成了”。“我国整体科学技术的发展,七年时间完成了十几年的工作量,大大缩小了同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差距”。正如聂荣臻所说,12年科技规划的执行结果,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聂荣臻作为12年科技规划制定和执行工作的领导者之一,他对于新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无疑是非常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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