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应坚持“理”与“力”相结合

来源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pp685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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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人为本,以学生成人、成才为着眼点,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发展观和荣辱观为统领,坚持以德育人和以法育人相统一。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一方面要揭示教材内容的核心———"理";另一方面又要对应施展有效的"力",这样才能真正展示这门课程的价值内涵和外在特征,吸引学生认真学习、领悟并导向自我教育。因此,在这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尽量做到坚持"理"与"力"相结合,即教学实践中,教师既要会"明理"、"析理",又要会巧妙"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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