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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国高校之间法学人才的流动呈现出马太效应、单向区域聚集效应和鲇鱼效应等现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之间法学人才向经济实力较强而法学人才需求较大的东部省份流动,有其现实必然性。但对于中西部地区的高校来说,由于缺乏一定的补偿机制,则呈现为明显的人才流失现象,其所带来的潜在弊端无疑值得关注。而相关制度的缺乏在使我国人才流动呈现无序性的同时,也使人才人事的法制建设具有一定的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