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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意义上的护理管理更多的是依据专业要求、技术规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进行管理。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增加,与护理活动有关的各种关系越来越复杂,特别是在病人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这种管理模式就显得不能适应。所以,护理管理实现法制化,从以“行规”管理为主转向依法管理,已经是大势所趋^[1]。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的正式施行,进一步规范了护理行为,推动了护理工作的依法管理。为此,对我院护理部人员及各科护士长、副护士长、质控护士进行了依法管理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调查,并对现阶段实行依法管理可采取的措施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