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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朋友传来电邮,对网络上传播的G20晚会大赞不止,她说:“除了我们中国,怕是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达到这种美伦美奂的极致了!”她遗憾地表示,多少次了想来大陆玩,但是总是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成行。在电邮的最后,她说今年冬天,一定要来大陆,一定要在下雪时来大陆,因为网络上的北国雪景美不胜收。随后,我将去年下雪的照片传给她,海峡那边的她在回信中用一行行的繁体字再次捎来了对北方雪国的惊呼、羡慕与向往,她说:“这是我梦中的地方啊,银装素裹,玉树琼枝呢。”我关上电邮,望了一眼窗外漫天雾霾染出的灰色天空,无奈地笑了。生活,就是这样,远远地看着吧,雾里都成看出花来。因为远,所以美;因为美,所以向往;因为向往,所以亲近;因为亲近,所以清楚;因为清楚,所以厌弃!
这恰如男女间的爱情婚姻!
爱上一个人时,满眼里都是他的好,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声音,他的微笑,全世界的男人加起来都不抵他的一个手指头好。因为看着好,所以便会进度到爱;因为爱,所以渴望走近;因为走近,所以渴望长相厮守;因为渴望长相厮守,所以便要结婚;因为结婚,所以便近得耳鬓厮磨。这一耳鬓厮磨,便磨出了茧,磨出了血,磨出了痛彻心扉的血淚和悔恨。
有多少女人,总是在一千个流泪的寒夜后,怎么想怎么都感觉不对劲:我们两个人的婚姻怎么变成这样了,开始不是这样啊,怎么一走进婚姻这个门槛,就跟进了万花筒似的,就晃了那么一下,图像整个儿就全变了样呢。
细想来,不是婚姻变样了,是婚前把一切想得太美好了。婚姻如果像美女与野兽那样,恐怕是越过越好的。开始把它当成青面獠牙的怪兽,冷不丁一下子变成了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王子,任谁也是感觉一下子赚大发了,幸福感必然是要爆棚的。而往往现实的婚姻却是开头把它当成了王子,却谁想到原来它是个时不时龇牙咧嘴吐着血盆大口的怪兽,除了吓得泪流满面之外,还会恨自己有眼无珠,婚前竟没长了孙猴子那样的火眼金睛,将婚姻这个妖魔鬼怪看清楚。
有这么一句话,每次说出来都能引起一致的共鸣和全票通过的赞同,那就是:“即便最美好的婚姻,一生中也会200次离婚的念头,50次掐死对方的冲动。”可是,恐怕也能换成另一种说法,那就是:“结婚前,任父母朋友再反对,也能找到200个结婚的理由,50个私奔成家的冲动。”一代才子徐志摩,一代名媛陆小曼,为了婚姻,跟全社会都唱起了反调,最终还是走在了一起。可是呢,最终也没能逃过婚姻这个魔鬼,婚前的卿卿我我最终也在陆小曼一个烟枪丢过去砸碎了徐志摩的眼镜后,变得一地鸡毛。接下来便是他们的婚姻随着徐志摩的飞机失事也烟消云散,土崩瓦解了。这样才情绝代的一双璧人最终也没能逃脱婚姻这个恶魔的魔咒。
一个亲戚的女儿,真是长得极其漂亮,明眸皓齿,身材窈窕,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女方全家极力反对,最后姑娘的母亲把上吊自杀的剧目都搬上了舞台,无奈扭不过孩子们的“爱情比天大,比石坚,比海深”的留言,硬生生领了结婚证,搬到了男孩子家里住。无奈,半年后,依旧没逃过婚姻这个魔鬼的狞笑,最终,打了胎,离了婚。
前段时间,网络上传了这么一个“测试”——如果你的婚姻有有效期,到期后你还会续办吗?怕就怕的是婚姻这个物品,如同真空袋装的食品一样,不打开袋子还能存几天,一打开就到了有效期了,然后就变味了。吃不完,扔了吧,怪可惜;吃了吧,闹肚子。所以,只能是守着变质的东西,等着它风干,然后变成干瘪的木乃伊。
我看,婚姻这个魔鬼,你不是七十二变的孙猴子,不是千年修炼的得道高僧,就别轻易走近,远离着点。当然了,“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胆大了,什么不敢干呢?婚姻是个魔咒,我们都不是高明的僧侣,念了一千遍,也解不开这个咒。对吗,我所有敢同妖魔鬼怪战斗的勇士们?
这恰如男女间的爱情婚姻!
爱上一个人时,满眼里都是他的好,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声音,他的微笑,全世界的男人加起来都不抵他的一个手指头好。因为看着好,所以便会进度到爱;因为爱,所以渴望走近;因为走近,所以渴望长相厮守;因为渴望长相厮守,所以便要结婚;因为结婚,所以便近得耳鬓厮磨。这一耳鬓厮磨,便磨出了茧,磨出了血,磨出了痛彻心扉的血淚和悔恨。
有多少女人,总是在一千个流泪的寒夜后,怎么想怎么都感觉不对劲:我们两个人的婚姻怎么变成这样了,开始不是这样啊,怎么一走进婚姻这个门槛,就跟进了万花筒似的,就晃了那么一下,图像整个儿就全变了样呢。
细想来,不是婚姻变样了,是婚前把一切想得太美好了。婚姻如果像美女与野兽那样,恐怕是越过越好的。开始把它当成青面獠牙的怪兽,冷不丁一下子变成了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王子,任谁也是感觉一下子赚大发了,幸福感必然是要爆棚的。而往往现实的婚姻却是开头把它当成了王子,却谁想到原来它是个时不时龇牙咧嘴吐着血盆大口的怪兽,除了吓得泪流满面之外,还会恨自己有眼无珠,婚前竟没长了孙猴子那样的火眼金睛,将婚姻这个妖魔鬼怪看清楚。
有这么一句话,每次说出来都能引起一致的共鸣和全票通过的赞同,那就是:“即便最美好的婚姻,一生中也会200次离婚的念头,50次掐死对方的冲动。”可是,恐怕也能换成另一种说法,那就是:“结婚前,任父母朋友再反对,也能找到200个结婚的理由,50个私奔成家的冲动。”一代才子徐志摩,一代名媛陆小曼,为了婚姻,跟全社会都唱起了反调,最终还是走在了一起。可是呢,最终也没能逃过婚姻这个魔鬼,婚前的卿卿我我最终也在陆小曼一个烟枪丢过去砸碎了徐志摩的眼镜后,变得一地鸡毛。接下来便是他们的婚姻随着徐志摩的飞机失事也烟消云散,土崩瓦解了。这样才情绝代的一双璧人最终也没能逃脱婚姻这个恶魔的魔咒。
一个亲戚的女儿,真是长得极其漂亮,明眸皓齿,身材窈窕,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女方全家极力反对,最后姑娘的母亲把上吊自杀的剧目都搬上了舞台,无奈扭不过孩子们的“爱情比天大,比石坚,比海深”的留言,硬生生领了结婚证,搬到了男孩子家里住。无奈,半年后,依旧没逃过婚姻这个魔鬼的狞笑,最终,打了胎,离了婚。
前段时间,网络上传了这么一个“测试”——如果你的婚姻有有效期,到期后你还会续办吗?怕就怕的是婚姻这个物品,如同真空袋装的食品一样,不打开袋子还能存几天,一打开就到了有效期了,然后就变味了。吃不完,扔了吧,怪可惜;吃了吧,闹肚子。所以,只能是守着变质的东西,等着它风干,然后变成干瘪的木乃伊。
我看,婚姻这个魔鬼,你不是七十二变的孙猴子,不是千年修炼的得道高僧,就别轻易走近,远离着点。当然了,“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胆大了,什么不敢干呢?婚姻是个魔咒,我们都不是高明的僧侣,念了一千遍,也解不开这个咒。对吗,我所有敢同妖魔鬼怪战斗的勇士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