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以法治国”思想的历史类型

来源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ingsong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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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国”是中国古代一个重要的政治理论命题及法制理论命题。将法制及法律奉为治国理政首要手段的“以法治国”理论形成于春秋战国之际,其理论先导是商周时代的“明德慎罚”理论,而“明德慎罚”思想的基本思路和“以法治国”思想的核心要素源远流长。从早期国家产生,到春秋战国,“依法治国”思想先后经历了三种历史类型,即在某个或某些领域运用法制及法律治国理政、国家政治法制化程度不高的“以法治国”;相当重视法制及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国家政治法制化程度也较高的“以法治国”;将法制及法律视为治国理政的首要手段、国家政治法制化程度相当高的“以法治国”。西周王朝堪称“以法治国”政治模式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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