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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吉林省围绕维护农民工权益、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得到遏制,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治欠保支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治欠保支工作负总责,在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基础上,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治欠保支工作中的分工,明确各自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