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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肝炎防治指南》指出,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多数难以耐受干扰素治疗的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行肝移植术,因为可能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干扰素治疗对于进展性肝硬化的患者列为禁忌证[1]。所以,通常认为失代偿性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不适用于干扰素加利巴韦林的联合治疗,不作为抗病毒治疗的依据是源于人们担心治疗可能会进一步使病情恶化。然而,这只是基于临床判断,并无相应的数据支持。事实上,许多失代偿性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通过临床干预,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实验室指标,使之具备抗病毒的条件。本研究对105例丙型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合并脾功能亢进的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通过脾切除术纠正外周血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减少,术后2~12周开始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抗病毒治疗,疗程1年,随访48周,分析治疗结局及影响因素,现报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