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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方政府举债形式和规模来看,地方政府举债动机大多表现为:解决地方收支失衡囧面、筹集资金支持本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地方套取上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与投资饥渴、违背上级政府的财政行为规制等。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能从制度层面对地方政府的上述举债冲动进行适当的抑制。鉴于此,有必要从明确地方政府性债务内涵、明确地方政府支出结构与规模、明确地方政府收入来源与有效处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等角度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从而有效规制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