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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实行税制改革,全面推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收制度。由于税收征管和历史方面的原因,农业没有开征增值税。而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不将农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利于优化税制、公平税负和公平竞争,不利于加强税收征管,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在农业诸方面应及时统一城乡统一税制。本文分析了农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不同理论观点,借鉴国外成功做法,提出了将农业农产品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具体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