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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助理是检察办案的重要辅助力量,也是检察官来源的主要储备。司法改革后,尤其是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检察官助理是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不再有出庭支持公诉的资格。如何培养和发展好检察官助理这个群体,尤其是在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相关立法修订等新形势下,如何稳定军心、激发活力,事关检察事业的稳固与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