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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收购已成为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由于政策的不完善,缺乏监督机构的监管,从而导致低价收购、资金来源不明、内部人控制与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国家已对收购主体、资金来源、定价和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限制了管理层个人直接作为股东收购国有股,有效避免了管理层压价收购。只有使我国的管理层收购处于永恒的监督下,避免暗籍操作,保证其收购的公正、透明,才能实现国有产权单位、公证、投资者乃至整个社会的价值,才能有助于管理层收购更加有效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