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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对近端胃癌根治切除术的临床治疗效果进行探讨和分析。方法 随机选择95例于2008年1月至2013年9月间在我院行近端胃癌治疗的患者资料进行研究和分析,结合患者病情采取不同的手术治疗方式,对25例患者行联合脾脏切除手术,对20例患者行保留贲门手术,对35例患者行保留迷走神经手术,对15例患者行全胃切除术,对全部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进行比较和分析。结果 保留贲门术式具有更加理想的整体效果,术中出血量、手术时间、肛门排气时间、肛门排便时间和住院时间明显少于或者短于其他术式患者,保留迷走神经术式次之,再次为全胃切除,联合脾脏切除术式整体效果最差,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近端胃癌患者进行根治手术治疗时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不同的手术方式,为了使患者预后获得有效改善,应该在保证手术效果的基础上尽量进行近端胃切除。
【关键词】 近端胃癌;根治切除术;临床治疗效果
作为临床上非常普遍的恶性肿瘤,胃癌在胃恶性肿瘤中的比重超过95%,临床上通常采用手术治疗方式,为了使患者预后获得有效改善,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本次研究特就近端胃癌根治切除术的临床治疗效果进行探讨和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95例于2008年1月至2013年9月间在我院行近端胃癌治疗的患者,全部患者均经临床确诊,对患者行术前检查以及术中检查,均未发现远处转移患者,存在手术禁忌症的患者不纳入本次选择范围。其中,对照组女性占34例,男性占61例,年龄范围居于42至79周岁,年龄平均值为(52.7±8.4)岁。7例未分化癌患者,57例胃腺癌患者,31例粘液腺癌患者。
1.2 治疗方法 对25例T3期以上患者行联合脾脏切除手术,患者脾脏血管或者脾脏受侵明显,若患者未见较大病灶转移范围,则对其行全胃切除术联合脾脏切除,同时彻底清扫淋巴结D2,若患者有较大病灶转移范围且D2显示为阳性,则彻底清扫D3。手术完成后进行营养管留置,同时重建消化道[1]。对20例病灶较小的胃底发病患者或者体癌患者行保留贲门手术,对患者的迷走神经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同时保留患者食管至胃部括约肌的生理结构,手术后重建消化道[2]。
对35例患者行保留迷走神经手术,保留患者迷走神经前干和后干,然后切断胃部的前后分支,术后同样需要重建消化道。对15例病症发现较晚且存在较大扩散范围以及周边淋巴细胞严重受侵的患者行全胃切除术,手术操作需在腹腔镜引导下进行,切除全胃后,对空肠和食管行侧吻合,将引流管置于吻合口旁并行消化道重建[3]。
1.3 观察指标 对采用不同手术方式患者的术中出血量、手术时间、肛门排气时间、肛门排便时间和住院时间进行比较和分析。
1.4 统计学分析 本次研究中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的专业性软件为SPSS13.0,采用t检测计量资料,采用x2检验计数资料,若P<0.05,则说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保留迷走神经术式以及保留贲门术式患者术中出血量、手术时间、肛门排气时间、肛门排便时间和住院时间明显少于或者短于其他两种术式患者,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保留贲门术式取得了更佳的整体效果,联合脾脏切除术式整体效果最差,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 讨论
临床上通常采用手术方式治疗近端胃癌,但是尚未就具体的手术方式达成共识,本次研究结果表明,若患者病情较早得到发现和确诊且病灶没有出现较大范围扩散,则应该选择近端胃切除术手术治疗方式,尽量避免对患者造成较大的手术损伤并确保淋巴结的清扫范围,部分保留患者的胃部。若患者病情未得到及时发现且病情发展迅速、病灶有较大范围扩散,主要手术目标在于保证淋巴结清扫范围和病灶清除度的前提下使患者的复发率得到有效降低,使患者的存活期获得延长。病情较轻的患者宜采用迷走神经或者保留贲门术式可取得更加理想的临床治疗效果。部分患者若出现淋巴结转移、病灶扩散范围较大等现象,为了使患者的生存质量获得有效改善,应行联合脾胃手术治疗或者全胃切除治疗[4]。
手术完成后对全部患者重建消化道,主要为食管-胃端或者食管-空肠侧吻合术,必修保证手术操作的无菌性,完成手术包埋后需要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患者腹腔。不同手术方式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各不相同,保留部分胃部的患者具有较低的并发症发生率。为了使患者病情得到有效控制,缓解和减轻患者的痛苦,必须加强对患者的护理干预,及早采取有效的并发症防治措施。
传统医学观点认为不对近端胃癌患者行全胃切除治疗则难以取得根治性治疗效果,患者的生存质量会受近端胃癌切除治疗的影响,本次研究结果表明,为了使患者的生存质量获得有效改善,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同时在保证手术治疗结果的前提下选择不同的手术治疗方式,尽量对患者行近端胃切除治疗。
参考文献
[1] 江进华,赵东成,刘光娥,等.腹腔镜辅助下近端胃癌根治术的手术配合[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0,7(1):113-115.
[2] 孙鹏达,曹宏,朱甲明,等.保留迷走神经的近端胃癌根治术临床应用[J].中华胃肠外科杂志,2011,14(2):117-119.
[3] 崔超,孙立波,舒振波,等.进展期近端胃癌根治术联合脾脏切除术适应证的选择[J].中国普外基础与临床杂志,2010,17(1):22-24.
[4] 包文中,汤大纬,孟翔凌.近端胃癌根治切除术应用效果观察[J].山东医药,2013,53(12):34-35.
【关键词】 近端胃癌;根治切除术;临床治疗效果
作为临床上非常普遍的恶性肿瘤,胃癌在胃恶性肿瘤中的比重超过95%,临床上通常采用手术治疗方式,为了使患者预后获得有效改善,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本次研究特就近端胃癌根治切除术的临床治疗效果进行探讨和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95例于2008年1月至2013年9月间在我院行近端胃癌治疗的患者,全部患者均经临床确诊,对患者行术前检查以及术中检查,均未发现远处转移患者,存在手术禁忌症的患者不纳入本次选择范围。其中,对照组女性占34例,男性占61例,年龄范围居于42至79周岁,年龄平均值为(52.7±8.4)岁。7例未分化癌患者,57例胃腺癌患者,31例粘液腺癌患者。
1.2 治疗方法 对25例T3期以上患者行联合脾脏切除手术,患者脾脏血管或者脾脏受侵明显,若患者未见较大病灶转移范围,则对其行全胃切除术联合脾脏切除,同时彻底清扫淋巴结D2,若患者有较大病灶转移范围且D2显示为阳性,则彻底清扫D3。手术完成后进行营养管留置,同时重建消化道[1]。对20例病灶较小的胃底发病患者或者体癌患者行保留贲门手术,对患者的迷走神经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同时保留患者食管至胃部括约肌的生理结构,手术后重建消化道[2]。
对35例患者行保留迷走神经手术,保留患者迷走神经前干和后干,然后切断胃部的前后分支,术后同样需要重建消化道。对15例病症发现较晚且存在较大扩散范围以及周边淋巴细胞严重受侵的患者行全胃切除术,手术操作需在腹腔镜引导下进行,切除全胃后,对空肠和食管行侧吻合,将引流管置于吻合口旁并行消化道重建[3]。
1.3 观察指标 对采用不同手术方式患者的术中出血量、手术时间、肛门排气时间、肛门排便时间和住院时间进行比较和分析。
1.4 统计学分析 本次研究中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的专业性软件为SPSS13.0,采用t检测计量资料,采用x2检验计数资料,若P<0.05,则说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保留迷走神经术式以及保留贲门术式患者术中出血量、手术时间、肛门排气时间、肛门排便时间和住院时间明显少于或者短于其他两种术式患者,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保留贲门术式取得了更佳的整体效果,联合脾脏切除术式整体效果最差,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 讨论
临床上通常采用手术方式治疗近端胃癌,但是尚未就具体的手术方式达成共识,本次研究结果表明,若患者病情较早得到发现和确诊且病灶没有出现较大范围扩散,则应该选择近端胃切除术手术治疗方式,尽量避免对患者造成较大的手术损伤并确保淋巴结的清扫范围,部分保留患者的胃部。若患者病情未得到及时发现且病情发展迅速、病灶有较大范围扩散,主要手术目标在于保证淋巴结清扫范围和病灶清除度的前提下使患者的复发率得到有效降低,使患者的存活期获得延长。病情较轻的患者宜采用迷走神经或者保留贲门术式可取得更加理想的临床治疗效果。部分患者若出现淋巴结转移、病灶扩散范围较大等现象,为了使患者的生存质量获得有效改善,应行联合脾胃手术治疗或者全胃切除治疗[4]。
手术完成后对全部患者重建消化道,主要为食管-胃端或者食管-空肠侧吻合术,必修保证手术操作的无菌性,完成手术包埋后需要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患者腹腔。不同手术方式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各不相同,保留部分胃部的患者具有较低的并发症发生率。为了使患者病情得到有效控制,缓解和减轻患者的痛苦,必须加强对患者的护理干预,及早采取有效的并发症防治措施。
传统医学观点认为不对近端胃癌患者行全胃切除治疗则难以取得根治性治疗效果,患者的生存质量会受近端胃癌切除治疗的影响,本次研究结果表明,为了使患者的生存质量获得有效改善,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同时在保证手术治疗结果的前提下选择不同的手术治疗方式,尽量对患者行近端胃切除治疗。
参考文献
[1] 江进华,赵东成,刘光娥,等.腹腔镜辅助下近端胃癌根治术的手术配合[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0,7(1):113-115.
[2] 孙鹏达,曹宏,朱甲明,等.保留迷走神经的近端胃癌根治术临床应用[J].中华胃肠外科杂志,2011,14(2):117-119.
[3] 崔超,孙立波,舒振波,等.进展期近端胃癌根治术联合脾脏切除术适应证的选择[J].中国普外基础与临床杂志,2010,17(1):22-24.
[4] 包文中,汤大纬,孟翔凌.近端胃癌根治切除术应用效果观察[J].山东医药,2013,53(12):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