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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公平思想的基本理念可概括为“自然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和“自然即公平”。老子公平思想区别于孔子公平思想的基本特点在于,前者以“自然”为正义原则、“道”为正义准则,后者则以“仁”为正义原则、“礼”为正义标准。“自然”是相对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演化过程来说的“道”之“始然”(原初的样子)或“本体”(本来状态)。“道法自然”意味着“道”永远保持其无欲、虚静、无为的原始状态,这是“道”之所以成为实在世界(“域”)中可以为“天下式”的正义者和正义标准的内在根据。老子依据“自然”原则所要创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