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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务教育制度始于清末,距今已有百年历史。义务教育作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基石,一直为中国历代政府所推崇。清末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视为其父母对国家的义务;民国时期的义务教育则突出公民的受教育义务;建国后的义务教育,尤其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则更主张受教育者的权利。从教育法学的视角分析,中国义务教育的百年历程就是从受教育者的义务走向受教育者的权利、从政府权力走向政府责任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