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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法学教育模式、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成为政法院校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的“第一指针”。本文认为,把“立德树人”作为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根本导向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立场的坚持,把“德法兼修”作为人才培养体系的基本目标是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和高校教育综合改革的内在要求。政法院校构建“德法兼修”的人才培养体系,应以“立德树人”为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为支撑,以立足自身实际、形成特色品牌为发展战略。本文以华东政法大学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经验和典型做法为切入点,总结经验、思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