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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企业不断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且在国际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使国外一些企业感到压力倍增,为了自身利益,国外企业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借口,将打击重点集中放在竞争对手的中国企业上。展会本是为采购商和参展商互相交流、提供商机的平台,可有时国外企业却凭借展会在知识产权上对我国企业进行打压。
在展览会期间,针对我国企业的投诉日益增多,如专利侵权的投诉,产品雷同、仿制的投诉;展前通报企业侵权黑名单阻止其参展;展期派经济警察到现场扣押产品;甚至出现了汽车发动机、电动工具、散热器、笔杆和钟表等个别产品受到当地抵制或限制中国企业参展的事件发生。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国际运作经验,展品由于涉嫌知识产权纠纷问题越来越多地发生,而展商处理类似问题缺乏经验,缺乏重视程度。有的私下承认其行为,有的外贸企业称其从工厂进的货,并不知晓有侵权问题,以为把展品取下就算解决问题了。这样就形成恶性循环,问题逐年加剧,不仅让我国企业从经济上受损,也影响了我国企业在海外的声誉与形象,为我国企业品牌产品的未来发展之路预置了商誉障碍。
样品运输要考虑周全
在主要展会之前,各国海关与知识产权所有者会一起检查进口的产品。而我国很多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准备不充分,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经常出现被海关扣押问题。
欧洲海关数据表明,海关扣押的依据主要集中在:商标90%,专利8%,外观设计和版权分别1%,海关扣押的途径主要集中在:航空43%,邮包43%,道路运输10%,海运4%;海关扣押的价值和进口途径的配比分析:海运74%,航空16%,道路运输8%,邮包2%;被扣押货物的来源主要集中在:中国大陆、泰国、土耳其和中国香港;被扣押货物的种类重要集中在:服装、箱包、手表、珠宝、电子产品、软件光盘和玩具等;扣押货物活跃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法兰克福(机场和展会上)、汉堡(港口)和鹿特丹(港口)等。根据以上数据的分析与总结,参展企业要充分准备,考虑周全,结合自身公司的产品特点,选择适合本公司自身条件的运输方式和运输途径,提前预留出相应的运输时间来运输展品,以减少由于海关扣押,导致展品无法按时运到展会的被动局面发生。
利用德国法律处理边界扣押
欧洲各国都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欧盟2004/48/EC号实施指令,加强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地位以及加强了知识产权权利在欧洲的实施;欧盟的1383/2003关于海关行动制止有侵犯知识产权嫌疑之货物的规则,另外在德国的国家民事刑事法律中也有相关规定,比如专利法、商标法,它们都涉及到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版权等知识产权内容,很多国家海关的边境扣押的法律支持基础也来自以上相关法规。
德国法律为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了多种法律途径,使其可以在德国展会上行使自己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所有者主要通过临时禁令(案件实体程序可能会花太多时间)、边界扣押措施(通常在展会开始之前)、刑法途径等3种途径来在展会上快速地行使自己的知识产权。而作为参展企业,如果是知识产权所有者,那么在海关经过如下操作可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填写申请表格;在申请欧盟边境扣押时需要提供责任申明;在申请国家边境扣押时需要提供银行担保(约2,5万欧元);申请的有效期一年(可以续期)。
出展前做好法律咨询等准备
在出展前,参展企业应做好法律咨询和产品检索、商标注册、保护文书等工作。具体来说,法律咨询和产品检索是参展企业应在参展前进行法律咨询或通过专门的检索机构,对重要的、即将推出的新品进行有针对性地检索。商标注册是参展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同时,也将重要产权在欧盟和其他相关市场进行注册,享受德国和欧盟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保护文书是展商在参展前可以请律师书撰写,递交法院,避免法院因竞争对手一面之辞,下达临时禁令。
此外,参展企业在展品发运前还应进行自查,合作工厂或展品筹集的人要严格检查产品(最好是不带LOGO,或者使用自己有知识产权保护的LOGO)、样本(最好是不带LOGO,或者使用自己有知识产权保护的LOGO),报关相符;备好展品原产地证书、发票、有关认证资料复印件。对已列入展会的“黑名单”或已掌握的有侵权问题的企业,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办法。在展览会上聘请律师现场服务也是积极有效的措施。
展期勿要轻易签署停止侵权声明
一般在展览过程中,知识产权所有者及其律师会陪同法警,试着让被指控的侵权者签署停止侵权声明,以便结束纠纷,通常包括如下内容:就以前的侵权做一次性赔偿;违反合同的惩罚;议定解决就该声明内容引起纠纷的唯一法院地。参展企业需特别注意,在咨询律师之前,不要签署任何停止侵权声明,参展商可以禁止任何人参观或进入它的展位、对展出的产品拍照。根据德国法,竞争者在参展商的展位拍照通常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但是,如果这样的照片是能够证明知识产权侵权的唯一证据,那么,这种违反法律而获得的照片可以在知识产权诉讼程序中得到使用。此外,还尽量使用没有LOGO和外观专利的展品。
通常,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的停止侵权声明的用语较为广泛,有交涉的余地,案件实体程序的风险对中国公司来说通常是有限的,因为德国法院的判决在中国执行是非常困难的,并且会对知识产权所有者带来很多费用,但是这种状况也在改变,德国律师和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正在加强。
企业应联合起来进行谈判
如果在检举方提供证据后,德国的检察院在听取单方面意见后便可紧急判定被检举方是否侵权。而德国法院有权签发“临时禁令”,警方随后采取查抄行动。德国法院的决定具有强制性,企业如不交出展品、缴纳罚款,将面临人身拘留。被查抄的企业可以有如下三种选择:向法院申请终止刑事调查程序;对搜查令提出抗辩,进入法律程序;要求德国当局取消搜查令,返还展品。
这一问题需要及时处理,可通过展会组委会或者是自己公司的合作律师来解决处理这些专业问题。根本的应对策略是:加强自主创新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查抄再次发生;中国企业应该联合起来与专利所属公司谈判,既可以化解危机也可维护公司声誉。
在展览会期间,针对我国企业的投诉日益增多,如专利侵权的投诉,产品雷同、仿制的投诉;展前通报企业侵权黑名单阻止其参展;展期派经济警察到现场扣押产品;甚至出现了汽车发动机、电动工具、散热器、笔杆和钟表等个别产品受到当地抵制或限制中国企业参展的事件发生。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国际运作经验,展品由于涉嫌知识产权纠纷问题越来越多地发生,而展商处理类似问题缺乏经验,缺乏重视程度。有的私下承认其行为,有的外贸企业称其从工厂进的货,并不知晓有侵权问题,以为把展品取下就算解决问题了。这样就形成恶性循环,问题逐年加剧,不仅让我国企业从经济上受损,也影响了我国企业在海外的声誉与形象,为我国企业品牌产品的未来发展之路预置了商誉障碍。
样品运输要考虑周全
在主要展会之前,各国海关与知识产权所有者会一起检查进口的产品。而我国很多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准备不充分,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经常出现被海关扣押问题。
欧洲海关数据表明,海关扣押的依据主要集中在:商标90%,专利8%,外观设计和版权分别1%,海关扣押的途径主要集中在:航空43%,邮包43%,道路运输10%,海运4%;海关扣押的价值和进口途径的配比分析:海运74%,航空16%,道路运输8%,邮包2%;被扣押货物的来源主要集中在:中国大陆、泰国、土耳其和中国香港;被扣押货物的种类重要集中在:服装、箱包、手表、珠宝、电子产品、软件光盘和玩具等;扣押货物活跃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法兰克福(机场和展会上)、汉堡(港口)和鹿特丹(港口)等。根据以上数据的分析与总结,参展企业要充分准备,考虑周全,结合自身公司的产品特点,选择适合本公司自身条件的运输方式和运输途径,提前预留出相应的运输时间来运输展品,以减少由于海关扣押,导致展品无法按时运到展会的被动局面发生。
利用德国法律处理边界扣押
欧洲各国都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欧盟2004/48/EC号实施指令,加强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地位以及加强了知识产权权利在欧洲的实施;欧盟的1383/2003关于海关行动制止有侵犯知识产权嫌疑之货物的规则,另外在德国的国家民事刑事法律中也有相关规定,比如专利法、商标法,它们都涉及到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版权等知识产权内容,很多国家海关的边境扣押的法律支持基础也来自以上相关法规。
德国法律为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了多种法律途径,使其可以在德国展会上行使自己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所有者主要通过临时禁令(案件实体程序可能会花太多时间)、边界扣押措施(通常在展会开始之前)、刑法途径等3种途径来在展会上快速地行使自己的知识产权。而作为参展企业,如果是知识产权所有者,那么在海关经过如下操作可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填写申请表格;在申请欧盟边境扣押时需要提供责任申明;在申请国家边境扣押时需要提供银行担保(约2,5万欧元);申请的有效期一年(可以续期)。
出展前做好法律咨询等准备
在出展前,参展企业应做好法律咨询和产品检索、商标注册、保护文书等工作。具体来说,法律咨询和产品检索是参展企业应在参展前进行法律咨询或通过专门的检索机构,对重要的、即将推出的新品进行有针对性地检索。商标注册是参展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同时,也将重要产权在欧盟和其他相关市场进行注册,享受德国和欧盟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保护文书是展商在参展前可以请律师书撰写,递交法院,避免法院因竞争对手一面之辞,下达临时禁令。
此外,参展企业在展品发运前还应进行自查,合作工厂或展品筹集的人要严格检查产品(最好是不带LOGO,或者使用自己有知识产权保护的LOGO)、样本(最好是不带LOGO,或者使用自己有知识产权保护的LOGO),报关相符;备好展品原产地证书、发票、有关认证资料复印件。对已列入展会的“黑名单”或已掌握的有侵权问题的企业,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办法。在展览会上聘请律师现场服务也是积极有效的措施。
展期勿要轻易签署停止侵权声明
一般在展览过程中,知识产权所有者及其律师会陪同法警,试着让被指控的侵权者签署停止侵权声明,以便结束纠纷,通常包括如下内容:就以前的侵权做一次性赔偿;违反合同的惩罚;议定解决就该声明内容引起纠纷的唯一法院地。参展企业需特别注意,在咨询律师之前,不要签署任何停止侵权声明,参展商可以禁止任何人参观或进入它的展位、对展出的产品拍照。根据德国法,竞争者在参展商的展位拍照通常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但是,如果这样的照片是能够证明知识产权侵权的唯一证据,那么,这种违反法律而获得的照片可以在知识产权诉讼程序中得到使用。此外,还尽量使用没有LOGO和外观专利的展品。
通常,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的停止侵权声明的用语较为广泛,有交涉的余地,案件实体程序的风险对中国公司来说通常是有限的,因为德国法院的判决在中国执行是非常困难的,并且会对知识产权所有者带来很多费用,但是这种状况也在改变,德国律师和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正在加强。
企业应联合起来进行谈判
如果在检举方提供证据后,德国的检察院在听取单方面意见后便可紧急判定被检举方是否侵权。而德国法院有权签发“临时禁令”,警方随后采取查抄行动。德国法院的决定具有强制性,企业如不交出展品、缴纳罚款,将面临人身拘留。被查抄的企业可以有如下三种选择:向法院申请终止刑事调查程序;对搜查令提出抗辩,进入法律程序;要求德国当局取消搜查令,返还展品。
这一问题需要及时处理,可通过展会组委会或者是自己公司的合作律师来解决处理这些专业问题。根本的应对策略是:加强自主创新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查抄再次发生;中国企业应该联合起来与专利所属公司谈判,既可以化解危机也可维护公司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