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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归化入籍的核心问题在于其加入新国籍后是否具有代表新国籍国参加国际赛事的资格。国际奥委会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规则从新国籍国的代表资格、原国籍国的代表资格、人数限制、青少年特殊规定、内部救济等方面做出了专门规定。从有关归化运动员国际赛事参赛资格的国际体育仲裁实践来看,法律争议集中于体育国籍与法律国籍的相互区别;具有双重国籍的运动员是否具有更换其所代表国家的权利;双重国籍与共享国籍的相互区别。我国实现归化运动员国际赛事资格的制度构建,必须强化与国际体育组织规则的有效接轨,区分归化入籍政策与归化运动员国际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