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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性司法以其全新的理念在中国得到大力的推崇,被害人的保护、节省司法资源和死刑控制是恢复性司法运动在我国兴起的主要动因。为了引导恢复性司法的发展,一些省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都制定了关于恢复性司法的规范性文件,并有效地探索出三种运行模式。当然,对恢复性司法也存在一些争议,包括被害人保护以及恢复性司法运行的障碍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成熟的恢复性司法体系,恢复性司法将在中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