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力推动发展境内简单衍生产品市场的同时,也应对复杂的衍生产品加强监管、限制与风险防范。
在国际金融危机风暴中,中国很多企业与个人投资者在复杂衍生产品市场中蒙受了巨额亏损。这些亏损暴露了中国衍生产品市场监管框架的一个严重问题,即对社会无益的复杂衍生产品管得太松,而对社会有益的简单衍生产品却管得太严。令人遗憾的是,这个监管错误至今没有得到完整有效的纠正。
要理解我们的衍生产品监管错在哪里,需要认识简单与复杂衍生产品的本质区别。
简单与复杂衍生产品的区别在于计算风险与定价的数学难度:期货、远期货、互换等是简单产品,理解其中风险初中数学水平足矣;简单欧式期权稍难,但以Black-Scholes理论定价,也足够简单。但是任何比简单期权更复杂的产品都是极为目眩的产品,其定价只能由有专业训练的高端金融数学人才通过复杂的计算机程序进行,而中国企业(非金融)内部几乎没有这样的人才。
因此,在复杂衍生产品市场,买卖双方往往存在着极大的信息与知识不对称。简单的衍生产品具有标准化特点,市场竞争激烈,容易定价,投行利润有限;复杂衍生产品交易中,银行间竞争少,投行利润空间高于简单产品几十到几百倍,在投行销售人员的利益驱动下,客户容易被误导甚至欺诈。
中信泰富、东航等企业的巨额亏损、众多私人银行理财客户的巨额亏损,以及QDII产品中的亏损都源自于复杂衍生产品交易。
事实上,几乎所有实体企业与投资者对衍生产品的正常套期保值规避风险需求,都可以通过简单衍生产品来满足,甚至很多投机需求也是这样。而复杂衍生产品更多是国际金融机构间的财富分配游戏。
在金融危机之前,中国的监管机制存在着本末倒置的现象。尽管中国在商品期货与银行间市场方面有长足的进步,但总的来说对简单衍生产品市场限制太严,而在复杂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却很宽松,甚至在很多方面比美国更为宽松!国际金融机构以衍生产品监管过度宽松的香港或新加坡为基地,可以到大陆随意向各类企业与个人投资者兜售过于复杂的衍生产品,几乎不需要接受境内任何相应的监管。
复杂衍生产品亏损浪潮爆发后,国资委针对央企的复杂衍生产品交易,及银监会针对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都做了一些合理的制度调整。国资委于2009年3月严格限制了央企在复杂场外衍生产品方面的交易。银监会于2009年5月发文规范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并要求银行理财计划由事后备案回归事前报批。
这些改革都是有益的探索,但仍然是各个监管机构孤军作战。若要形成新的合理监管框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尤其需要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
首先,央企的正当套期保值需求依然得不到满足。国资委不允许央企在海外做复杂衍生产品,只有31家央企可以在海外做简单的期货产品却不包括东航、国航这些急需利用海外期货市场做套期保值的企业。各大监管机构应该尽快合作解决此问题,让更多的央企可以合法使用海外期货市场。
其次,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的权益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复杂衍生产品根本就不该以理财产品的名义卖给普通居民。有些不保本产品,投资者刚签合同就损失了接近10%(被境内与境外银行瓜分为利润),但他们从来得不到这方面的披露。在这方面,香港的监管并不是一个好榜样,雷曼“迷你债”事件就是一个警钟。
从监管保护的角度来看,央企有国资委为之操心,银行理财客户有银监会保护,最可怜的应该算是国际私人银行的高端“合格”理财客户了。他们一般都是民营企业家,虽然比较富有,但至今境内没有任何监管机构在保护他们在场外衍生产品市场交易中的利益。
作者为长江商学院、康奈尔大学金融系教授
在国际金融危机风暴中,中国很多企业与个人投资者在复杂衍生产品市场中蒙受了巨额亏损。这些亏损暴露了中国衍生产品市场监管框架的一个严重问题,即对社会无益的复杂衍生产品管得太松,而对社会有益的简单衍生产品却管得太严。令人遗憾的是,这个监管错误至今没有得到完整有效的纠正。
要理解我们的衍生产品监管错在哪里,需要认识简单与复杂衍生产品的本质区别。
简单与复杂衍生产品的区别在于计算风险与定价的数学难度:期货、远期货、互换等是简单产品,理解其中风险初中数学水平足矣;简单欧式期权稍难,但以Black-Scholes理论定价,也足够简单。但是任何比简单期权更复杂的产品都是极为目眩的产品,其定价只能由有专业训练的高端金融数学人才通过复杂的计算机程序进行,而中国企业(非金融)内部几乎没有这样的人才。
因此,在复杂衍生产品市场,买卖双方往往存在着极大的信息与知识不对称。简单的衍生产品具有标准化特点,市场竞争激烈,容易定价,投行利润有限;复杂衍生产品交易中,银行间竞争少,投行利润空间高于简单产品几十到几百倍,在投行销售人员的利益驱动下,客户容易被误导甚至欺诈。
中信泰富、东航等企业的巨额亏损、众多私人银行理财客户的巨额亏损,以及QDII产品中的亏损都源自于复杂衍生产品交易。
事实上,几乎所有实体企业与投资者对衍生产品的正常套期保值规避风险需求,都可以通过简单衍生产品来满足,甚至很多投机需求也是这样。而复杂衍生产品更多是国际金融机构间的财富分配游戏。
在金融危机之前,中国的监管机制存在着本末倒置的现象。尽管中国在商品期货与银行间市场方面有长足的进步,但总的来说对简单衍生产品市场限制太严,而在复杂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却很宽松,甚至在很多方面比美国更为宽松!国际金融机构以衍生产品监管过度宽松的香港或新加坡为基地,可以到大陆随意向各类企业与个人投资者兜售过于复杂的衍生产品,几乎不需要接受境内任何相应的监管。
复杂衍生产品亏损浪潮爆发后,国资委针对央企的复杂衍生产品交易,及银监会针对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都做了一些合理的制度调整。国资委于2009年3月严格限制了央企在复杂场外衍生产品方面的交易。银监会于2009年5月发文规范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并要求银行理财计划由事后备案回归事前报批。
这些改革都是有益的探索,但仍然是各个监管机构孤军作战。若要形成新的合理监管框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尤其需要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
首先,央企的正当套期保值需求依然得不到满足。国资委不允许央企在海外做复杂衍生产品,只有31家央企可以在海外做简单的期货产品却不包括东航、国航这些急需利用海外期货市场做套期保值的企业。各大监管机构应该尽快合作解决此问题,让更多的央企可以合法使用海外期货市场。
其次,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的权益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复杂衍生产品根本就不该以理财产品的名义卖给普通居民。有些不保本产品,投资者刚签合同就损失了接近10%(被境内与境外银行瓜分为利润),但他们从来得不到这方面的披露。在这方面,香港的监管并不是一个好榜样,雷曼“迷你债”事件就是一个警钟。
从监管保护的角度来看,央企有国资委为之操心,银行理财客户有银监会保护,最可怜的应该算是国际私人银行的高端“合格”理财客户了。他们一般都是民营企业家,虽然比较富有,但至今境内没有任何监管机构在保护他们在场外衍生产品市场交易中的利益。
作者为长江商学院、康奈尔大学金融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