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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下,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依赖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组织合力,而现实情况是一些地方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存在着比较激烈的冲突。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对于化解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形成组织合力,有比较好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以“充分放权”和“功能转换”作为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切入点,一方面强调乡镇政府向市场、村委会和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充分放权,另一方面要实现乡镇政府由“管理主导”向“服务主导”的系统功能转换。充分放权要避免出现乡镇政府单纯卸责的“职能缺位”现象,功能转换也要遵循“因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