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性vs.创造性

来源 :电子知识产权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gxbyc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根据版权法的一般原理,版权之客体或谓版权法的保护对象是作品,而作品的实质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这就是著名的思想表达两分原则。然而,是否任何作品或任何表达形式都受版权法保护,或都具有可版权性,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作品要具备可版权性,还必须具备一定之要件,此要件之核心便是原创性。版权法之所以要求作品在具备可版权性要件的情况下才受版权保护,是因为并非赋予任何作品以版权都可
其他文献
作文在中学考试中占有百分之四十的比例,也就说除去了基础知识部分,作文水平的高低决定着考试的成绩,所以我们必须关注语文作文教学。《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观察、分析周围的事物,用自己的话写出观察的结果和感受。”这里就说出了写作不是胡编瞎造,需要的还是要学生写出自己的深刻感受。学生自己的感受才是最为真实,只有真实的感受才能流露出完美的语言。作文教学需要让学生学会用自己的语言写出自己的感受。  一、投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