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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原公立医院产权制度的改革.对于其中产生的国有民营医院,我们认为其首要目标是经济目标,运营方式也将是企业化的.在国有民营医院两权分离的条件下,为完成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须在医院内部构建起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为此,需要在运作机制上保障国有民营医院的委托人能够对代理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