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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慈善公益组织的发展现状,探讨我国慈善组织发展的困境。对其成立和发展、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并通过对慈善组织的发展历程的研究,针对困难瓶颈提出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慈善公益事业;困难瓶颈
一、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及瓶颈
我国慈善事业始于依靠家庭和宗族。后佛教组织的慈善活动作为一只重要力量一只贯穿我国的历史。明清时期,社会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善会组织也得到了发展巩固。鸦片战争以后,西方的教会慈善在我国也体现了突出作用。我国最具有非政府组织性质的组织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的记事应该是从民国开始。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大多数是外国传教士和外国绅商组织的社会团体。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拥有绝对权力,形成了“强国家——弱社会”的形式。在这种社会结构之下,国家包揽一切社会事务,民间的社会公益团体的生存空间被国家压制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慈善组织在运作上呈现较强的行政化色彩。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公益慈善组织开始迅速发展,其中很多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非政府组织已经初具规模。非政府组织在救助灾害、救孤济困、扶老助残等方面的成就尤為突出,成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不可或缺的力量,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但是在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依旧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首先,公众捐款意识淡薄,许多人认为富人有义务甚至是责任参与慈善公益,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几乎不参与慈善公益。其次,慈善公益组织的公信度弱,没有形成良性运转的机制,信息的而不公开、不透明使得社会大众对慈善公益组织的信任度低。最后,专业人才缺乏,能力有限。社会越来越多元化,基于不同视角对社会不同领域的公益慈善事业越来越细化,需要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才,提高慈善公益事业的水平。但是我国很多组织都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和专业知识,慈善公益事业的水平还不够发达。
二、我国非政府组织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困境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要有50人以上的个人会员或是30人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人。这使得一些小型的公益性组织很难注册成为具有合法性的社会团体。无法确定其身份的合法性,使得这些组织在活动的过程中游离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之外。
作为公益组织,在登记时遇到的一大困难就是注册资本。作为非营利的民间公益组织,发起人和参与者无法筹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须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社会团体的注册资金将一些启动资金少、组织人员少的慈善公益事业团体拒之门外,降低了社会自发组织的活力与自发性,不利于培养社会自主慈善公益的意识与能力。
挂靠管理部门对慈善公益组织活动限制大于管理。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于由于法律对管理部门的规定不明晰,导致很多业务主管部门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清,甚至因为怕承担责任,往往会选择不愿意接受社会团体申请的挂靠。其次,对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需求,民间自发的慈善公益组织能力有限,难以满足开展活动的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需求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但是由于政府部门与主管部门不够重视,最终都难以获得帮助。同时,业务主管单位对其主管的组织了解有限,仅限于只挂靠注册,在其实际的活动过程中几乎是不参与也不进行任何干预和指导,无法获得帮助和关注。这就使得主管部门在对其业务指导的组织管理过程中职能轮空,徒有虚名,没有作为。民间组织也无法厘清上级的职能,双方彼此缺乏沟通联系,导致非政府组织与上级业务主管单位之间的脱节。
除了法律与制度的外部困境以外,民间慈善公益组织内部也存在自身的局限。市民社会的渐渐崛起,民间组织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带来问题是过多的组织缺乏组织性和专业性。由于缺乏专业性人员和组织分工,很多民间的组织管理松散,运行效率低,慈善公益事业的效果不显著。公益社的理事长表示,目前该组织面临的最大的苦难就是专业人才的缺乏。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活动往往很难开展,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失误,严重地甚至引发事或是引发伤害。2010年12月发布的《中国公益人才发展现状及需求调研报告》中提到近半数的公益组织机构全职人员在3人以下,在这其中有10%的机构还没有全职人员,6层的人员离职流失,其中80%的人把方向调整到非公益事业领域。没有工资待遇且服务工作辛苦都使得公益慈善组织难以保留人才。
三、我国非政府组织慈善公益事业走出困境的路径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法律法规是一切社会事务运行的基础,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让各种事务合理有序地进行。首先,现在我国已经出台的几部关于社会团体和公益捐赠的法律。其次,为了调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也为了让非政府组织规范地接受社会的捐赠,完善法律规定的捐赠优惠十分必要。最后,尽快出台《志愿者服务法》和《义工服务法》等相关法,保护志愿者和义工的权力,使其活动受到保护,解决其在社会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构建与政府的良好沟通。应加速并尽快改革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改变社会组织挂靠制度,形成与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新型良好的沟通渠道,使更多社会组织能健康有序进入社会,以合法的身份参与到社会事务之中。随着非政府组织数量的增加,各组织涵盖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各个组织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交流。特别是同类型的非政府组织之间,可以就活动经验和方法进行交流,特别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慈善公益组织。
培养专业人才。21世界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也同样如此。吸引招募广大优秀青年人才加入慈善公益事业,为慈善公益事业注入力量;其次,对于能力和品质上乘的义工应该通过积极的方式手段留住人才。
弘扬慈善文化。中国自古以来有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道德,儒家文化中的“仁”也要求我们要“爱人,亲善”。因此,在我国的文化精髓中并不缺乏慈善的内涵。应该大力宣传关于慈善公益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慈善公益氛围,让慈善公益在社会上得到普遍的认可。社会媒体也可以通过宣传报道,扩大公民对慈善公益的认知度,增强开展慈善公益事业的非政府之中的影响力。最后,文化根基应该从教育做起,将慈善观念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融入到我国基础教育的思想教育中去。
加强公信力建设。组织内部人员信任自己的组织,组织才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公众应该提高对公益慈善动态的关注程度,有权要求其组织公开公示其资金动向和活动成果,以维护自己的知情权。政府部门通过对资金往来账目和报税情况以及活动过程的审查,对非政府组织的财物和活动项目的效果和质量进行监督。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已经出现数量众多的非政府组织,致力于社会和谐,并且发挥着自己的作用。政府应该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公益健康有序地发展,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鼓励支持社会群众参与慈善公益事业。(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1]康晓光.NGO与政府合作策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2]彭小兵.公益慈善事业管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
[3]王名.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4]若弘.中囯NGO:非政府组织在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5]李冉.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境及对策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12.
[6]仲鑫.当代佛教慈善公益组织及其活动的研究[D].南京:南京大学,2011.
[7]王雅君.我国草根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局限性分析[D].南京:南京大学,2013
[8]贾西津.国外非营利组织与公益事业[J].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http://www.wiapp.org/spapors/jiaxjO11.pa1,2003.
关键词:慈善公益事业;困难瓶颈
一、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及瓶颈
我国慈善事业始于依靠家庭和宗族。后佛教组织的慈善活动作为一只重要力量一只贯穿我国的历史。明清时期,社会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善会组织也得到了发展巩固。鸦片战争以后,西方的教会慈善在我国也体现了突出作用。我国最具有非政府组织性质的组织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的记事应该是从民国开始。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大多数是外国传教士和外国绅商组织的社会团体。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拥有绝对权力,形成了“强国家——弱社会”的形式。在这种社会结构之下,国家包揽一切社会事务,民间的社会公益团体的生存空间被国家压制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慈善组织在运作上呈现较强的行政化色彩。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公益慈善组织开始迅速发展,其中很多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非政府组织已经初具规模。非政府组织在救助灾害、救孤济困、扶老助残等方面的成就尤為突出,成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不可或缺的力量,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但是在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依旧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首先,公众捐款意识淡薄,许多人认为富人有义务甚至是责任参与慈善公益,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几乎不参与慈善公益。其次,慈善公益组织的公信度弱,没有形成良性运转的机制,信息的而不公开、不透明使得社会大众对慈善公益组织的信任度低。最后,专业人才缺乏,能力有限。社会越来越多元化,基于不同视角对社会不同领域的公益慈善事业越来越细化,需要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才,提高慈善公益事业的水平。但是我国很多组织都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和专业知识,慈善公益事业的水平还不够发达。
二、我国非政府组织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困境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要有50人以上的个人会员或是30人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人。这使得一些小型的公益性组织很难注册成为具有合法性的社会团体。无法确定其身份的合法性,使得这些组织在活动的过程中游离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之外。
作为公益组织,在登记时遇到的一大困难就是注册资本。作为非营利的民间公益组织,发起人和参与者无法筹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须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社会团体的注册资金将一些启动资金少、组织人员少的慈善公益事业团体拒之门外,降低了社会自发组织的活力与自发性,不利于培养社会自主慈善公益的意识与能力。
挂靠管理部门对慈善公益组织活动限制大于管理。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于由于法律对管理部门的规定不明晰,导致很多业务主管部门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清,甚至因为怕承担责任,往往会选择不愿意接受社会团体申请的挂靠。其次,对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需求,民间自发的慈善公益组织能力有限,难以满足开展活动的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需求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但是由于政府部门与主管部门不够重视,最终都难以获得帮助。同时,业务主管单位对其主管的组织了解有限,仅限于只挂靠注册,在其实际的活动过程中几乎是不参与也不进行任何干预和指导,无法获得帮助和关注。这就使得主管部门在对其业务指导的组织管理过程中职能轮空,徒有虚名,没有作为。民间组织也无法厘清上级的职能,双方彼此缺乏沟通联系,导致非政府组织与上级业务主管单位之间的脱节。
除了法律与制度的外部困境以外,民间慈善公益组织内部也存在自身的局限。市民社会的渐渐崛起,民间组织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带来问题是过多的组织缺乏组织性和专业性。由于缺乏专业性人员和组织分工,很多民间的组织管理松散,运行效率低,慈善公益事业的效果不显著。公益社的理事长表示,目前该组织面临的最大的苦难就是专业人才的缺乏。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活动往往很难开展,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失误,严重地甚至引发事或是引发伤害。2010年12月发布的《中国公益人才发展现状及需求调研报告》中提到近半数的公益组织机构全职人员在3人以下,在这其中有10%的机构还没有全职人员,6层的人员离职流失,其中80%的人把方向调整到非公益事业领域。没有工资待遇且服务工作辛苦都使得公益慈善组织难以保留人才。
三、我国非政府组织慈善公益事业走出困境的路径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法律法规是一切社会事务运行的基础,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让各种事务合理有序地进行。首先,现在我国已经出台的几部关于社会团体和公益捐赠的法律。其次,为了调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也为了让非政府组织规范地接受社会的捐赠,完善法律规定的捐赠优惠十分必要。最后,尽快出台《志愿者服务法》和《义工服务法》等相关法,保护志愿者和义工的权力,使其活动受到保护,解决其在社会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构建与政府的良好沟通。应加速并尽快改革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改变社会组织挂靠制度,形成与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新型良好的沟通渠道,使更多社会组织能健康有序进入社会,以合法的身份参与到社会事务之中。随着非政府组织数量的增加,各组织涵盖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各个组织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交流。特别是同类型的非政府组织之间,可以就活动经验和方法进行交流,特别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慈善公益组织。
培养专业人才。21世界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也同样如此。吸引招募广大优秀青年人才加入慈善公益事业,为慈善公益事业注入力量;其次,对于能力和品质上乘的义工应该通过积极的方式手段留住人才。
弘扬慈善文化。中国自古以来有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道德,儒家文化中的“仁”也要求我们要“爱人,亲善”。因此,在我国的文化精髓中并不缺乏慈善的内涵。应该大力宣传关于慈善公益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慈善公益氛围,让慈善公益在社会上得到普遍的认可。社会媒体也可以通过宣传报道,扩大公民对慈善公益的认知度,增强开展慈善公益事业的非政府之中的影响力。最后,文化根基应该从教育做起,将慈善观念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融入到我国基础教育的思想教育中去。
加强公信力建设。组织内部人员信任自己的组织,组织才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公众应该提高对公益慈善动态的关注程度,有权要求其组织公开公示其资金动向和活动成果,以维护自己的知情权。政府部门通过对资金往来账目和报税情况以及活动过程的审查,对非政府组织的财物和活动项目的效果和质量进行监督。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已经出现数量众多的非政府组织,致力于社会和谐,并且发挥着自己的作用。政府应该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公益健康有序地发展,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鼓励支持社会群众参与慈善公益事业。(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1]康晓光.NGO与政府合作策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2]彭小兵.公益慈善事业管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
[3]王名.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4]若弘.中囯NGO:非政府组织在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5]李冉.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境及对策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12.
[6]仲鑫.当代佛教慈善公益组织及其活动的研究[D].南京:南京大学,2011.
[7]王雅君.我国草根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局限性分析[D].南京:南京大学,2013
[8]贾西津.国外非营利组织与公益事业[J].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http://www.wiapp.org/spapors/jiaxjO11.pa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