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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4月,国土资源部出台《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3〕3号),确定在浙江、江苏等10个省、区(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进一步发挥土地管理在参与宏观调控中的源头职能,进一步倒逼资源要素集约利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宁波市镇海区资源要素制约因素逐渐凸显、后备资源又严重匮乏,从存量里发掘潜力、优化存量土地配置成为必然选择。镇海区委、区政府极为重视本次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2013年7月份及时出台了《镇海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