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中校企合作的教学管理与考核

来源 :江苏高教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terxi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离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学生安全与健康管理由于大部分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特别是刚入学的学生年龄尚小,因此,必须依法规范高等职业学校学生校企合作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各高等职业学校组织开展校企合作活动的对象,必须是符合规定的学生。学生在企业的工学结合期间,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规定。高等职业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考察和选择学
其他文献
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形势下,一些高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办学层次“攀升”与人才类型“趋同”的情况,影响了教学改革的成效和学生就业。
制度文化并不都是先进文化,而非制度文化也并非都是落后文化。要建构和谐的大学文化体系,就必须破除大学制度文化与非制度文化之间的二分对立,使得制度文化与非制度文化实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