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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隧道是一种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的公共交通方式,具备受天气、自然环境影响小等独特的交通优势的同时,也存在有害气体容易积聚、易发生车辆故障、易出现交通事故、火灾危害巨大等安全风险,隧道的安全风险防范应当贯穿于设计、建造、营运、管理的全过程。武汉长江隧道地处交通闹市区,承载车流量大,特别在现阶段交通建设期极易发生拥堵,将安全风险成倍放大。本文基于武汉城市交通体系的现状,提出了从制度建设与交通管制等方面防范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长江隧道 安全风险 制度 交通管制
中图分类号:U455.1 文献标识码:A
武汉长江隧道全长3630米,于2008年底投入使用,是直接联通武昌、汉口中心活动区的重要通道。长江隧道的开通,极大缓解了长江一桥和二桥的交通压力,便利了市民出行。与露天的大桥及轮渡等过江方式相比,长江隧道通行受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的影响小,具有独特的交通优势,但正由于隧道是一个相对封闭独立的地下空间体系,也存在着特有的安全隐患。隧道的安全风险防范应当贯穿于设计、建造、营运、管理的全过程。现有长江隧道安全风险防范的制度建设及实践探索,可为利用地下空间的多种公共交通方式如东湖水底隧道、多条地铁线路的设计、建造、营运安全提供经验和借鉴。
一、长江隧道营运存在的风险
(一)隧道内容易积聚热量和有害气体。
隧道相对狭窄与封闭的地下空间容易积聚热量及有害气体,而且隧道越长,车流量越大,交通越拥挤,热量与有害气体集聚的过程越快。高热量与有害气体不仅影响到隧道内司乘、管理人员身体健康,也会影响到汽车的安全行驶。实际上,即使隧道内汽车发动机排除的CO和NO含量未超过极限值,人依然会感到呼吸困难。武汉夏季日照时间长,天气炎热潮湿,据调查,2009年夏季行车高峰时段隧道内气温曾达60℃以上,有执勤交警因长时间内吸入废气,加上高温烘烤,一度出现呕吐、头晕、胸闷症状。同时,高温环境下,汽车更容易出现开锅、抛锚、自燃等机械故障,交通事故明显增加。
(二)隧道内易发生交通事故。
隧道独特的行车环境,还影响到人的情绪和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增加。有资料研究表明,约8%的驾驶员和14%首次过隧道的驾驶员在隧道中行驶时有压抑感。隧道内外环境的差异,特别是光线的突然变化,也会使司机难以适应而产生交通事故。据统计,有70%的事故发生在距隧道进口与出口400M的地段。长时间在隧道内运行,司机会产生恐惧、烦躁情绪,不利于安全行车。当隧道交通不畅或发生堵塞时,司机更容易产生不安情绪。如果出现交通事故,驾驶员通常会更加惊恐,从而更倾向于采取错误的行动,往往使事态更加严重,导致灾害扩大化。 (三)隧道火灾危害。
火灾对隧道营运安全危害最大。有学者对1949-2004年国际重大公路隧道事故案例统计显示,重大隧道事故多为火灾。1999年3月发生在法国和意大利的勃朗峰(MONT BLANC)隧道火灾,损失最为惨重,大火持续了50小时左右,造成41人死亡,绝大多数人是由于通道封闭而被困在自己的汽车中死亡的。
车辆自燃和交通事故是引起隧道火灾的主因。电气线路短路起火、汽化器起火,载重汽车气动系统起火等都会引起车辆起火,如1964年日本关门隧道大火就是汽车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隧道内由于道路比较狭小,能见度较差,情况比较复杂,容易发生车辆相撞事故,如1971年日本关门隧道火灾,1978年荷兰凡尔逊隧道火灾,1979年日本烧津隧道火灾,都是由于在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互相撞击引起的。
隧道火灾一旦发生,蔓延速度快、营救和疏散十分困难。火灾发生时,由于隧道空间较封闭,热烟难以扩散,导致火灾初期升温迅速,并产生较强的热冲击,如日本大坂隧道火灾温度高达600摄氏度以上,将隧道内一千多平方米的顶部烧塌落。同时隧道内空气不足,不完全燃烧的发烟量较大,烟气使能见度急剧下降,给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带来很大困难。加之隧道横断面小,道路狭窄,阻塞车辆多,疏散口数量有限,消防设备及救援人员也难以在短时间内接近火灾点展开救援,因此隧道内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十分严重。
(四)隧道易成为恐怖分子袭击对象。
由于隧道车流繁忙,发生事故后难以疏散、施救困难,极易成为恐怖分子的袭击目标,如2006年英法海底隧道、纽约隧道都曾面临恐怖分子的袭击阴谋。长江隧道作为有特别意义的公共交通设施,也不排除有恐怖分子为扩大恐怖活动影响力,以此为袭击目标的可能性。因此在隧道的营运管理中,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提高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研究表明,隧道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与隧道的长度、交通量、通行车辆类型及状况密切相关。由于长江隧道与即将建成的各隧道都在中心城区,承载着巨大的车流量,特别是在目前交通建设期隧道内极易发生堵塞,隧道拥堵增加了车辆通行隧道的时间,将以上安全风险成倍地放大。
我们实地考察了武汉长江隧道内外设施及行车状况,在研究了国内外隧道营运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武汉气候、天气等自然条件,基于武汉城市交通体系的现状,从制度建设、疏通拥堵等方面提出防范隧道安全风险的若干建议。
二、防范长江隧道安全风险的若干建议
(一)制定规范的隧道管理法规。
现有的隧道管理法规是交通管制式的,主要规定了隧道车辆的准入以及车辆行为,需要一套更完善的隧道管理办法制度,明确细化隧道及其连接线的路政、养护维修责任管理部门以及监督部门,并将隧道的日常检查、维护、定期巡查以及养护、维修计划化,规范化。设置水底隧道安全保护区,在水底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埋设水底电缆、管道以及其他水底作业的,建设单位除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外,还应向水底隧道管理机构提交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在规范车辆进入隧道后的行为方面,除车速限制、禁止超车、停车、倒车、调头外,还应添加禁止使用远光灯,车上人员禁止吸烟,禁止使用任何明火,禁止从车内向外抛出杂物、非专业人员不得打开汽车引擎盖等内容。交通管制范围要扩大到隧道口以外,如禁止在距离隧道出口50米以内的路段临时停车等。
(二)制定水底隧道管理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部门与协调运作机制。
应制定水底隧道应急处置预案,充分考虑隧道环境的独特性与灾害的特殊性,提高对隧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市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由市交委、电力局、公安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以及管理方、养护单位、主要建设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隧道内发生的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遇有水底隧道损坏、恶劣气象条件、施工或者交通事故等影响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形时,隧道养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予以处置,并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交通堵塞时,水底隧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并协助疏导交通。根据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物资,特别是对有关应急人员定期开展应急训练,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将事件控制在初发阶段,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建立事故检测考评系统,对于发生的问题及时总结,避免发生事故。
(三)隧道入口处——限流截车交通管理模式。
长江隧道入口处有两个进入通道,如从汉口进入隧道有天津路和大智路两个通道,这两个入口匝道都是双车道,进入隧道内后,同向四车道要并作隧道内两车道,尤其是在交通高峰期,车辆之间拥挤抢道,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需要采取适当的交通管制来防范避免。可借鉴珠江隧道的限流截车交通管理模式,即根据隧道两端进出口的交通状况,适当截停通行隧道的车辆,合理限制停滞隧道孔内的车辆数量。由中央控制室统一监控、指挥和协调,根据隧道内交通流量,下达限流截车指令;各交通岗位收到指令后,立即在入口实施限流截车,按照分流放车程序放行车辆,避免车辆在隧道孔内抢道而发生交通事故,保证隧道安全畅通。
(四)隧道出口处——快出畅行的周边交通管制。
为防止隧道拥堵,必须保证隧道车辆快速通行,必须在隧道出入口,特别是出口配套建设交通立交体系。在立体交通体系建成之前,出隧道口百米范围内优先放行出隧道车辆。一是要避免人车争道。如大智路与京汉大道交叉路口、球场路靠近解放大道的地方都有大量行人过马路,除路口外,甚至有行人翻越防护栏直接在这段道路上穿行,驶出隧道的车辆避让行人极大影响了车速,甚至导致交通事故,这两处应及早建过街天桥,同时大智路隧道出口至京汉大道处禁止行人穿插。汉口天津路匝道与洞庭街交口处人流量很大,甚至有许多车辆停放此处,极大影响了匝道通行效率,建议在匝道出口这段距离限制行人通行,加强管制,禁止停车。二是尽量减少车车争道,优先放行出隧道车辆,特别要避免其他车辆从支路穿插进入隧道出口处车辆的车道。如京汉街只能由大智路右转单向行驶,为隧道出口车道分流,不允许从京汉街转入大智路,以免妨碍出隧道车辆通行速度。调整大智路与京汉大道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时间,优先放行出隧道车辆。同时建议调整沿江大道天津路口红绿灯时间,优先放行天津路左转入沿江大道车辆。
(五)明确的导向标志。
隧道周边交通管制的实施,需要配备明确的导向标志,便于司机明确指示,采取正确的行动。为避免因隧道内外光线差异过大,造成驾驶员难以适应,应根据露天光线的强度,配备可调节的灯光照明系统。如夏季武汉日照强烈,白天应适当调高灯光亮度,减少司机刚进入隧道产生的视觉不适应感。另外夏季许多司机佩戴墨镜,在隧道入口出应有明显的标志提示司机摘下墨镜,以免进入隧道后光线突然变暗而视线模糊。
(六)普及隧道通行、自救相关知识。
长江隧道自2008年底投入使用后,武汉交通频道曾在几个月内高频率宣传隧道安全行车、灾害防范与自救的相关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2009-2010年,武汉私人拥有小汽车量急速增长,每月以万辆的速度增长,由于交通广播并未持续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许多缺乏道路驾驶经验的新司机也缺乏隧道行车的相关知识,成为隧道安全风险的极大隐患。建议在武汉交规机考中添加隧道通行及自救的相关试题,交通频道、报纸等应持续宣传相关知识。如车辆要配备灭火器,定期保养检修;车辆在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或遇车辆抛锚时,必须在车辆后侧放置三角警示牌,并迅速拨打122或110电话报警,严禁下车修理或更换轮胎。抛锚车辆除驾驶员外,未经允许其他乘客不得随意下车逗留和行走,遇车辆起火时,随车人员应迅速从隧道中央紧急通道撤离,同时使用就近洞壁上放置的灭火器及时灭火。此外,车辆在隧道内发生自身车损事故或车辆之间发生的车损事故,只要责任明确,即可驶出隧道后报警。
(作者单位:武汉社会科学院)
参考文献:
[1]杨小勇等.浅谈水下隧道安全风险管理.当代经济,2009(2).
[2]古振声等.珠江水底隧道安全运营管理探索.现代隧道技术,2008年增刊.
[3]谢丽霖等.现代公路隧道安全管理初探.建筑防火设计,2007(11).
关键词 长江隧道 安全风险 制度 交通管制
中图分类号:U455.1 文献标识码:A
武汉长江隧道全长3630米,于2008年底投入使用,是直接联通武昌、汉口中心活动区的重要通道。长江隧道的开通,极大缓解了长江一桥和二桥的交通压力,便利了市民出行。与露天的大桥及轮渡等过江方式相比,长江隧道通行受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的影响小,具有独特的交通优势,但正由于隧道是一个相对封闭独立的地下空间体系,也存在着特有的安全隐患。隧道的安全风险防范应当贯穿于设计、建造、营运、管理的全过程。现有长江隧道安全风险防范的制度建设及实践探索,可为利用地下空间的多种公共交通方式如东湖水底隧道、多条地铁线路的设计、建造、营运安全提供经验和借鉴。
一、长江隧道营运存在的风险
(一)隧道内容易积聚热量和有害气体。
隧道相对狭窄与封闭的地下空间容易积聚热量及有害气体,而且隧道越长,车流量越大,交通越拥挤,热量与有害气体集聚的过程越快。高热量与有害气体不仅影响到隧道内司乘、管理人员身体健康,也会影响到汽车的安全行驶。实际上,即使隧道内汽车发动机排除的CO和NO含量未超过极限值,人依然会感到呼吸困难。武汉夏季日照时间长,天气炎热潮湿,据调查,2009年夏季行车高峰时段隧道内气温曾达60℃以上,有执勤交警因长时间内吸入废气,加上高温烘烤,一度出现呕吐、头晕、胸闷症状。同时,高温环境下,汽车更容易出现开锅、抛锚、自燃等机械故障,交通事故明显增加。
(二)隧道内易发生交通事故。
隧道独特的行车环境,还影响到人的情绪和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增加。有资料研究表明,约8%的驾驶员和14%首次过隧道的驾驶员在隧道中行驶时有压抑感。隧道内外环境的差异,特别是光线的突然变化,也会使司机难以适应而产生交通事故。据统计,有70%的事故发生在距隧道进口与出口400M的地段。长时间在隧道内运行,司机会产生恐惧、烦躁情绪,不利于安全行车。当隧道交通不畅或发生堵塞时,司机更容易产生不安情绪。如果出现交通事故,驾驶员通常会更加惊恐,从而更倾向于采取错误的行动,往往使事态更加严重,导致灾害扩大化。 (三)隧道火灾危害。
火灾对隧道营运安全危害最大。有学者对1949-2004年国际重大公路隧道事故案例统计显示,重大隧道事故多为火灾。1999年3月发生在法国和意大利的勃朗峰(MONT BLANC)隧道火灾,损失最为惨重,大火持续了50小时左右,造成41人死亡,绝大多数人是由于通道封闭而被困在自己的汽车中死亡的。
车辆自燃和交通事故是引起隧道火灾的主因。电气线路短路起火、汽化器起火,载重汽车气动系统起火等都会引起车辆起火,如1964年日本关门隧道大火就是汽车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隧道内由于道路比较狭小,能见度较差,情况比较复杂,容易发生车辆相撞事故,如1971年日本关门隧道火灾,1978年荷兰凡尔逊隧道火灾,1979年日本烧津隧道火灾,都是由于在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互相撞击引起的。
隧道火灾一旦发生,蔓延速度快、营救和疏散十分困难。火灾发生时,由于隧道空间较封闭,热烟难以扩散,导致火灾初期升温迅速,并产生较强的热冲击,如日本大坂隧道火灾温度高达600摄氏度以上,将隧道内一千多平方米的顶部烧塌落。同时隧道内空气不足,不完全燃烧的发烟量较大,烟气使能见度急剧下降,给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带来很大困难。加之隧道横断面小,道路狭窄,阻塞车辆多,疏散口数量有限,消防设备及救援人员也难以在短时间内接近火灾点展开救援,因此隧道内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十分严重。
(四)隧道易成为恐怖分子袭击对象。
由于隧道车流繁忙,发生事故后难以疏散、施救困难,极易成为恐怖分子的袭击目标,如2006年英法海底隧道、纽约隧道都曾面临恐怖分子的袭击阴谋。长江隧道作为有特别意义的公共交通设施,也不排除有恐怖分子为扩大恐怖活动影响力,以此为袭击目标的可能性。因此在隧道的营运管理中,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提高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研究表明,隧道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与隧道的长度、交通量、通行车辆类型及状况密切相关。由于长江隧道与即将建成的各隧道都在中心城区,承载着巨大的车流量,特别是在目前交通建设期隧道内极易发生堵塞,隧道拥堵增加了车辆通行隧道的时间,将以上安全风险成倍地放大。
我们实地考察了武汉长江隧道内外设施及行车状况,在研究了国内外隧道营运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武汉气候、天气等自然条件,基于武汉城市交通体系的现状,从制度建设、疏通拥堵等方面提出防范隧道安全风险的若干建议。
二、防范长江隧道安全风险的若干建议
(一)制定规范的隧道管理法规。
现有的隧道管理法规是交通管制式的,主要规定了隧道车辆的准入以及车辆行为,需要一套更完善的隧道管理办法制度,明确细化隧道及其连接线的路政、养护维修责任管理部门以及监督部门,并将隧道的日常检查、维护、定期巡查以及养护、维修计划化,规范化。设置水底隧道安全保护区,在水底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埋设水底电缆、管道以及其他水底作业的,建设单位除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外,还应向水底隧道管理机构提交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在规范车辆进入隧道后的行为方面,除车速限制、禁止超车、停车、倒车、调头外,还应添加禁止使用远光灯,车上人员禁止吸烟,禁止使用任何明火,禁止从车内向外抛出杂物、非专业人员不得打开汽车引擎盖等内容。交通管制范围要扩大到隧道口以外,如禁止在距离隧道出口50米以内的路段临时停车等。
(二)制定水底隧道管理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部门与协调运作机制。
应制定水底隧道应急处置预案,充分考虑隧道环境的独特性与灾害的特殊性,提高对隧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市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由市交委、电力局、公安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以及管理方、养护单位、主要建设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隧道内发生的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遇有水底隧道损坏、恶劣气象条件、施工或者交通事故等影响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形时,隧道养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予以处置,并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交通堵塞时,水底隧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并协助疏导交通。根据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物资,特别是对有关应急人员定期开展应急训练,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将事件控制在初发阶段,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建立事故检测考评系统,对于发生的问题及时总结,避免发生事故。
(三)隧道入口处——限流截车交通管理模式。
长江隧道入口处有两个进入通道,如从汉口进入隧道有天津路和大智路两个通道,这两个入口匝道都是双车道,进入隧道内后,同向四车道要并作隧道内两车道,尤其是在交通高峰期,车辆之间拥挤抢道,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需要采取适当的交通管制来防范避免。可借鉴珠江隧道的限流截车交通管理模式,即根据隧道两端进出口的交通状况,适当截停通行隧道的车辆,合理限制停滞隧道孔内的车辆数量。由中央控制室统一监控、指挥和协调,根据隧道内交通流量,下达限流截车指令;各交通岗位收到指令后,立即在入口实施限流截车,按照分流放车程序放行车辆,避免车辆在隧道孔内抢道而发生交通事故,保证隧道安全畅通。
(四)隧道出口处——快出畅行的周边交通管制。
为防止隧道拥堵,必须保证隧道车辆快速通行,必须在隧道出入口,特别是出口配套建设交通立交体系。在立体交通体系建成之前,出隧道口百米范围内优先放行出隧道车辆。一是要避免人车争道。如大智路与京汉大道交叉路口、球场路靠近解放大道的地方都有大量行人过马路,除路口外,甚至有行人翻越防护栏直接在这段道路上穿行,驶出隧道的车辆避让行人极大影响了车速,甚至导致交通事故,这两处应及早建过街天桥,同时大智路隧道出口至京汉大道处禁止行人穿插。汉口天津路匝道与洞庭街交口处人流量很大,甚至有许多车辆停放此处,极大影响了匝道通行效率,建议在匝道出口这段距离限制行人通行,加强管制,禁止停车。二是尽量减少车车争道,优先放行出隧道车辆,特别要避免其他车辆从支路穿插进入隧道出口处车辆的车道。如京汉街只能由大智路右转单向行驶,为隧道出口车道分流,不允许从京汉街转入大智路,以免妨碍出隧道车辆通行速度。调整大智路与京汉大道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时间,优先放行出隧道车辆。同时建议调整沿江大道天津路口红绿灯时间,优先放行天津路左转入沿江大道车辆。
(五)明确的导向标志。
隧道周边交通管制的实施,需要配备明确的导向标志,便于司机明确指示,采取正确的行动。为避免因隧道内外光线差异过大,造成驾驶员难以适应,应根据露天光线的强度,配备可调节的灯光照明系统。如夏季武汉日照强烈,白天应适当调高灯光亮度,减少司机刚进入隧道产生的视觉不适应感。另外夏季许多司机佩戴墨镜,在隧道入口出应有明显的标志提示司机摘下墨镜,以免进入隧道后光线突然变暗而视线模糊。
(六)普及隧道通行、自救相关知识。
长江隧道自2008年底投入使用后,武汉交通频道曾在几个月内高频率宣传隧道安全行车、灾害防范与自救的相关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2009-2010年,武汉私人拥有小汽车量急速增长,每月以万辆的速度增长,由于交通广播并未持续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许多缺乏道路驾驶经验的新司机也缺乏隧道行车的相关知识,成为隧道安全风险的极大隐患。建议在武汉交规机考中添加隧道通行及自救的相关试题,交通频道、报纸等应持续宣传相关知识。如车辆要配备灭火器,定期保养检修;车辆在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或遇车辆抛锚时,必须在车辆后侧放置三角警示牌,并迅速拨打122或110电话报警,严禁下车修理或更换轮胎。抛锚车辆除驾驶员外,未经允许其他乘客不得随意下车逗留和行走,遇车辆起火时,随车人员应迅速从隧道中央紧急通道撤离,同时使用就近洞壁上放置的灭火器及时灭火。此外,车辆在隧道内发生自身车损事故或车辆之间发生的车损事故,只要责任明确,即可驶出隧道后报警。
(作者单位:武汉社会科学院)
参考文献:
[1]杨小勇等.浅谈水下隧道安全风险管理.当代经济,2009(2).
[2]古振声等.珠江水底隧道安全运营管理探索.现代隧道技术,2008年增刊.
[3]谢丽霖等.现代公路隧道安全管理初探.建筑防火设计,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