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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从事房地产销售、贵金属和珠宝交易机构、拍卖企业、典当行、支付清算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近年来,随着反洗钱监管的不断深入,犯罪分子通过金融机构进行洗钱的成本和风险越来越大,洗钱活动和风险有向特定非金融领域转移的趋势.特定非金融机构原则上纳入了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但对于特定非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定位、范围、履行反洗钱义务主体等规定尚不完备,不利于我国反洗钱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本文就此对特定非金融机构洗钱风险及防范进行了一些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