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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无罪的张高平、张辉强奸案中,因神秘证人袁连芳的出现,人们开始关注一个词汇,即狱内耳目。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对狱内耳目等秘密侦查手段虽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还存在诸多问题。通过这种手段可以收集不同类型的证据,但法律及司法解释对这些证据如何在诉讼中运用并未给出明确的答案。对狱内耳目制度进行规范的重点问题,无疑还是与之相关的证据使用问题。基于此,本文对狱内耳目从法制视角进行解读,并对通过狱内耳目所获证据类型及其证据能力与证明力进行分析,以求从证据运用角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