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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收资本的那部分资本或资产。资本公积从形成来源看,它是由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额中超过法定资本的部分,或者其他人(或单位)投入的不形成实收资本的资产的转化形式,其具有“准资本的性质”。随着各项新的法规制度的出台,资本公积科目的核算已变得相当复杂,出现了来自于债务重组收益和关联交易差价等具有“损益性质”的“特殊来源”的资本公积,其性质已不再像原来那么单纯,显然改变了资本公积最初设立时的“准资本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