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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权限相对集中后,基层工商所只办理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按程序向公平交易执法分局移交案源信息,协助做好现场控制及取证工作;协助配合公平交易执法分局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这从职能的界定上,工商所工作重心将向市场监管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工商所应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强化网格化监管工作,及时发现案源。工商所处在行政执法最前沿,在第一时间直接掌握市场情况,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效能,及时发现、提供案源信息,提高工商所执法效能。工商所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辖区按区域划分为网格,确定网格责任人。每个网格实行A、B责任制,即第一网格A为第一责任人,B为第二责任人,第二网格B为第一责任人,A为第二责任人,以此类推。日常的市场巡查中,加强市场主体的准入、存续和消亡数据的采集工作,扩大市场巡查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完善“经济户口”数据库,使其全面、动态地反映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全过程,从中发现案源信息。在信息处理上,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理念,完善记录,按《内部案源信息管理规程》要求,从移交、接收、处理三个环节解决执法分局与基层工商所衔接不紧的问题。在查处工作中,以执法分局为拳头,建立局所联动、所所联动的全新工作机制,减少中间环节,加快反应速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2006年1—6月,全局共立案60件,罚没金额58.32万元,工作重点实现了由收费向办案转变,办案主体实现了由工商所办案向县局办案的转变。
2、完善举报投诉网络,促进案源建设。工商所充分利用“12315”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的时机,坚持“日查周报”制度,使其成为执法信息汇集处理平台。对在日常巡查等管理中发现的大要案线索、涉及公用企业等重要敏感的信息及时向业务科室汇报备案,严格实行大要案即时申报制和局所办案信息沟通制,进一步完善电话举报、来信来访举报、密码举报等举报方式。逐步探索建立案件情报来源管理制度,积极向上建议实施案件举报激励机制,积极培养一批违法案件举报人员,以增强执法准确性和有效性,还可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力量,积极拓宽案源信息的渠道。
3、深化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理顺局所办案关系,进一步明确职责、衔接、协调的方法。首先,执法分局与工商所建立信息联系制度,相互告知有关许可项目审批和行政处罚决定,逐步建立一个综合性信息处理平台,确保局所互联互通。其次,建立配合协作制度。每半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每月定期走访,相互听取意见、建议,通报有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再次,加强协作,甘当配角。工商所在依法履行自身职责中当好主角的同时又要积极支持执法分局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摒弃本单位利益、任务之争,多请示、多汇报、多与执法分局沟通。只有在制度上合拍、工作中合力、感情上合心,才能协同作战,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形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4、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责任是法律的生命,也是政府管理的核心。没有责任的行政执法机制,是不完善的执法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工商所坚持“一级一职订责任、一岗一位明责任、一事一案查责任”,实行责、权、利并重的办案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局所联合办案的效能。从立案到结案,配合分局办案的工商所主办人员要全面负责案件的质量,推行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个案质量跟踪考核制、办案奖罚制等制度,根据个案的质量、执行情况对办案人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直接同个人年终考核与利益分配相结合,在实施责任追究过程中,坚持一查到底,让人人肩上有担子,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基层工商所执法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关系整个工商系统执法效能建设的大事,我们将在发展中拓宽新思路、在改革中寻求新突破、在探索中开创新局面、在各项工作中落实新举措,以加强建设创造新的优势,以新的优势促进执法到位和职能到位。
责任编辑 周晓萍
1、强化网格化监管工作,及时发现案源。工商所处在行政执法最前沿,在第一时间直接掌握市场情况,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效能,及时发现、提供案源信息,提高工商所执法效能。工商所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辖区按区域划分为网格,确定网格责任人。每个网格实行A、B责任制,即第一网格A为第一责任人,B为第二责任人,第二网格B为第一责任人,A为第二责任人,以此类推。日常的市场巡查中,加强市场主体的准入、存续和消亡数据的采集工作,扩大市场巡查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完善“经济户口”数据库,使其全面、动态地反映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全过程,从中发现案源信息。在信息处理上,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理念,完善记录,按《内部案源信息管理规程》要求,从移交、接收、处理三个环节解决执法分局与基层工商所衔接不紧的问题。在查处工作中,以执法分局为拳头,建立局所联动、所所联动的全新工作机制,减少中间环节,加快反应速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2006年1—6月,全局共立案60件,罚没金额58.32万元,工作重点实现了由收费向办案转变,办案主体实现了由工商所办案向县局办案的转变。
2、完善举报投诉网络,促进案源建设。工商所充分利用“12315”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的时机,坚持“日查周报”制度,使其成为执法信息汇集处理平台。对在日常巡查等管理中发现的大要案线索、涉及公用企业等重要敏感的信息及时向业务科室汇报备案,严格实行大要案即时申报制和局所办案信息沟通制,进一步完善电话举报、来信来访举报、密码举报等举报方式。逐步探索建立案件情报来源管理制度,积极向上建议实施案件举报激励机制,积极培养一批违法案件举报人员,以增强执法准确性和有效性,还可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力量,积极拓宽案源信息的渠道。
3、深化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理顺局所办案关系,进一步明确职责、衔接、协调的方法。首先,执法分局与工商所建立信息联系制度,相互告知有关许可项目审批和行政处罚决定,逐步建立一个综合性信息处理平台,确保局所互联互通。其次,建立配合协作制度。每半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每月定期走访,相互听取意见、建议,通报有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再次,加强协作,甘当配角。工商所在依法履行自身职责中当好主角的同时又要积极支持执法分局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摒弃本单位利益、任务之争,多请示、多汇报、多与执法分局沟通。只有在制度上合拍、工作中合力、感情上合心,才能协同作战,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形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4、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责任是法律的生命,也是政府管理的核心。没有责任的行政执法机制,是不完善的执法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工商所坚持“一级一职订责任、一岗一位明责任、一事一案查责任”,实行责、权、利并重的办案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局所联合办案的效能。从立案到结案,配合分局办案的工商所主办人员要全面负责案件的质量,推行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个案质量跟踪考核制、办案奖罚制等制度,根据个案的质量、执行情况对办案人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直接同个人年终考核与利益分配相结合,在实施责任追究过程中,坚持一查到底,让人人肩上有担子,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基层工商所执法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关系整个工商系统执法效能建设的大事,我们将在发展中拓宽新思路、在改革中寻求新突破、在探索中开创新局面、在各项工作中落实新举措,以加强建设创造新的优势,以新的优势促进执法到位和职能到位。
责任编辑 周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