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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伊犁州直森林防火工作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火,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切实落实防、扑火的各项措施和任务,实现了州直连续2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为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立州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