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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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某、王某等30人在黔东南州境内的从江、镇远、丹寨等地多次流窜作案,利用割块、砍伐手段盗取护寨树楠木出售获利,导致14株楠木被割块损毁、23株楠木被采伐砍倒。经司法鉴定,被损毁、砍倒的楠木为闵楠,属于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已存活数百年,甚至上千年
  6月18日,贵州生态日。贵州省安顺市检察机关联合各级河长办开展“两长巡河护河”活动,7位检察长、10名河长及各成员单位相关同志共计40余人参加。这是贵州省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相统一的生态检察新模式下,又一次集中开展的联合巡河活动,为助推长江和珠江流域的水清岸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罚种树”,推进生态司法修复


  “我承诺,一定管护好补植的苗木,确保苗木成活。”文某在贵阳市双龙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现场补植完后对检察官说。
  4月14日,被不起诉人文某及其所在单位部分职工代表来到该基地种下50株树,以弥补其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文某,成都铁路局贵阳供电段职工,2018年底,未经审批擅自砍伐川黔铁路线太白火车站后的护路树50株。案发后,文某主动到铁路派出所投案。今年1月20日,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该案。综合文某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文某所在单位也愿意承担对其帮教责任,与文某共同进行异地生态修复,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月18日对文某公开宣告不起诉。
  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办理案件与司法修复并重,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创新实践生态司法修复检察工作模式。针对滥伐林木、过失毁林等危害生态环境案件,通过“罚种树”,将当事人的民事赔偿情况纳入刑事犯罪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定罪量刑,促成责任人对受损的生态进行“补植复绿”。2017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02人,提起公诉4510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2827件,提起公益诉讼290件,发出并落实生态修复检察建议5400余份,与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建立“补植复绿”修复基地160个,补种树木复绿13万余亩,1900万余株。

保护传统村落古树,守住乡愁


  在贵州黔东南,参天古树众多。一株株参天古树屹立在村口,村民们称之为护寨树,是传统村落的重要组成部分。远方游子回家,远远看见护寨树,回家的脚步愈加紧迫。护寨树承载着一代代人的乡愁。
  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杨某、王某等30人在黔东南州境内的从江、镇远、丹寨等地多次流窜作案,利用割块、砍伐手段盗取护寨树楠木出售获利,导致14株楠木被割块损毁、23株楠木被采伐砍倒。经司法鉴定,被损毁、砍倒的楠木为闵楠,属于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已存活数百年,甚至上千年。杨某、王某等人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壞生态环境和传统村落自然风貌。
  黔东南州检察院指定从江县、镇远县检察院办理该案,两院主动联系有资质的古木古树修复企业,实地查看楠木受损情况,拟订详细修复方案。对于已经伐倒毁坏的,协商林业部门制订了可行的补植方案。

  从江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谭飞华说:“在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工作中,我们在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同时,始终考虑如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尽最大可能实现生态修复,以促进传统村落保护。”检察机关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赔礼道歉,承担14株楠木修复费用、23株楠木的10倍异地补植复绿费用,合计27万余元。
  2019年3月12日和6月28日,法院就该系列案分别开庭审理,判处杨某、王某等30人四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累计70万元,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判决后,被告人积极缴纳了生态修复费用,检察机关会同林业部门聘请专业公司开展楠木修复工作,并由案涉地林业部门组织实施了补植工作。

跨区域协作,筑牢“两江”流域生态屏障


  思南县位于贵州省乌江河畔。2019年4月1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尹某成、尹某在思南县许家坝镇马畔塘水库使用电击方式捕捞野生鱼,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思南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针对当地村民生态保护意识淡薄的情况,加强了思想教育。尹某成、尹某认识到电击捕鱼的危害性,并愿意出资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思南县检察院遂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该局组织监督尹某成、尹某开展增殖放流。
  2019年6月5日,尹某成、尹某花费2万余元购买的9000多尾鱼苗,投放至马畔塘水库。检察机关依法对尹某成、尹某宣告不起诉。
  贵州作为长江和珠江“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其生态保护工作丝毫不容懈怠。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以长江重要支流赤水河、乌江流域协同保护为突破口,牵头与重庆、四川、云南检察院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走出一条跨省生态检察协作新路子。2019年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长、河长护河大巡察90余次,497名河长、178名检察长、662个部门参加,通过现场走访、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共同促成2806个环境问题获得整改整治,现场发出督促生态修复、河道治理、污水处理的检察建议29份,实现增殖放流1200万余尾。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惩治、普法、警示、修复等多功能作用,积极探索检察机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新方式、新途径,做到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方群众、恢复一片生态,为法治贵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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