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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十二五”期间,应优化进口结构,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发挥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优化贸易收支结构。
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未来我国金融业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促进进口稳定有序增长,为实现对外贸易平衡做出积极贡献。
发展贸易融资,为进口增长提供支持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为进口商办理的贸易融资业务主要包括授信开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贸易融资具有背景真实、产品丰富、期限灵活、运用广泛、具有自偿性等特点,基于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等资产,关注特定交易项下的单据、票据,以交易产生的现金流为还款来源。一笔相同金额的贸易融资与贷款相比,由于贸易融资的期限一般以90天为主,其支持的贸易量通常是贷款的3-4倍,能更好发挥融资作用。当前,我国贸易融资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能够满足整个贸易链条各个环节多种需要的丰富的产品体系。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贸易融资对保持贸易平稳增长尤为重要。据WTO统计,2009年全球贸易融资缺口约为1000亿美元,而世界银行认为缺口可能高达3000亿美元,全球贸易因此“雪上加霜”,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我国通过积极参与世界银行贸易融资计划、为区域开发机构发展贸易融资提供资金支持、推出双边贸易融资手段等途径,为从事贸易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改善贸易融资环境,提振国际贸易信心,在恢复受经济危机影响的贸易融资渠道中发挥重要作用。
未来,随着贸易融资服务和产品创新的发展,我国应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加大对进口贸易的信贷支持,重视进口对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从贸易融资发展现状入手,着力推进各项试点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境内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能够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的结算行可按照有关规定逐步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提供融资便利,促进我国大宗商品、大型机械设备的进口。逐步完善进口贴息、进口信贷、进口信用保险等进口融资政策,简化进口贸易融资审批手续,减轻融资负担,鼓励对国外大型机械设备和技术专利的进口。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建立进口业务服务网等途径,及时发布贸易融资信息,提升进口融资便利化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提高贸易融资量,丰富贸易融资品种,逐步实现“走出去”,扩大信用证等国际结算产品的地域范围。通过国外产品展销会、集中国外采购等贸易促进活动,推动国内外供求有效对接。广泛培育进口主体,可借鉴并推广沿海地区、省份经验,选择一批进口鼓励类商品经营企业给予贸易融资便利。继续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近年来,我国在改革外汇管理体制,推动进口便利化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成效显著。
首先,改革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2007年8月,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境内机构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有进口支付需求的企业还可提前购汇。
其次,实施进口核销制度改革,便利进口企业的贸易支付。2010年5月,在7个省(市)开展进口付汇核销改革试点,同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合规企业的正常进口付汇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
第三,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进行试点,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2010年10月,在4个省(市)试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允许企业在境外开户存放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用于货物贸易、部分服务贸易和经核准的资本项目对外支付。
第四,简化服务贸易真实性审核程序,便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付汇。2006年5月大幅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审核手续,2009年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予以规范和明确。
下一阶段,外汇管理部门需破解有效监管与贸易投资便利化、有序开放与防范风险等一系列两难问题,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推动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改革,争取在完善进口付汇核销改革、资本项目可兑换、数据和系统整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进口贸易提供更有效率的制度保障。同时,继续密切关注、及时分析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对进口企业的影响,发展外汇市场,丰富外汇市场交易种类,创新汇率避险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在稳健经营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通过创新信贷模式、融资方式和服务模式等途径支持企业进口,尤其是高科技术产品、能源资源和消费类产品的进口。
稳步推进人民币“走出去”
近年来,随着美元、欧元等国际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风险的加大,以及我国与东盟国家和港澳地区贸易、投资、人员往来关系迅速发展,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呼声越来越高。为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要求,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正常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国务院决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随着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及政治经济环境的稳定,国外出口商更愿意使用人民币实现贸易结算,因此,跨境贸易人民结算和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开展,为我国使用本币进口国外商品提供了便利。
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仍以进口为主。截至2011年第一季度,我国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603.2亿元,比2010年第四季度增加190.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结算金额202.3亿元,占比为5.61%,进口结算金额2853.7亿元,占比为79.2%;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出口结算金额195.9亿元,占比为5.44%,进口结算金额351.3亿元,占比为9.75%。
推动人民币“走出去”,扩大对外贸易投资中人民币的使用,有助于企业降低汇率风险,减少货币错配,节约汇兑成本和套期保值费用,进一步巩固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间的经贸联系,促进贸易平衡。对国外出口商来说,在传统以美元计价、结算的交易中,难以通过对冲型外汇远期交易规避汇率风险,货币风险敞口较大,他们有动力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以减少美元等传统贸易计价货币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对国内进口商来说,直接使用人民币结算,减少了之前的进口购汇和进口付汇环节,降低结算过程中的人力、资金、时间成本。同时,使用人民币结算,国内进口企业可以在贸易谈判中一次性锁定交易价格,减少汇率变化带来的定价成本。另外,在与中国经贸合作往来密切,且对中国贸易顺差的国家中,普遍存在国际贸易结算手段不足和外汇短缺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双边贸易开展。人民币“走出去”有助于缓解双边贸易结算手段的不足,推动双边经贸往来。
人民币“走出去”还有利于我国扩大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根据产业特点和区域禀赋优势合理配置国内投资资金,实现产能有效转移。产能转移的一个直接效果是减少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并适度增加半成品和加工型产品的进口,将部分原始出口份额转变为进口,以改善贸易结构,促进贸易平衡。全球化的投资资金配置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实现我国产业结构升级。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推进,资源短缺形势愈加严峻。资源国际价格的波动,尤其是石油、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加快对外直接投资,有助于规避和减少资源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
未来,我国宜按照循序渐进、风险可控的原则,总结前期经验,积极稳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和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业务,加强本外币政策协调,继续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配套设施建设,保障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平稳、有效运行,同时加强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继续促进贸易尤其是进口贸易便利化。做好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继续推动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直接投资个案试点,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中的作用,逐步建立人民币资金跨境循环路径,为境外人民币提供保值、使用渠道,有序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
编辑 吴小夫编
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未来我国金融业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促进进口稳定有序增长,为实现对外贸易平衡做出积极贡献。
发展贸易融资,为进口增长提供支持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为进口商办理的贸易融资业务主要包括授信开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贸易融资具有背景真实、产品丰富、期限灵活、运用广泛、具有自偿性等特点,基于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等资产,关注特定交易项下的单据、票据,以交易产生的现金流为还款来源。一笔相同金额的贸易融资与贷款相比,由于贸易融资的期限一般以90天为主,其支持的贸易量通常是贷款的3-4倍,能更好发挥融资作用。当前,我国贸易融资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能够满足整个贸易链条各个环节多种需要的丰富的产品体系。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贸易融资对保持贸易平稳增长尤为重要。据WTO统计,2009年全球贸易融资缺口约为1000亿美元,而世界银行认为缺口可能高达3000亿美元,全球贸易因此“雪上加霜”,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我国通过积极参与世界银行贸易融资计划、为区域开发机构发展贸易融资提供资金支持、推出双边贸易融资手段等途径,为从事贸易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改善贸易融资环境,提振国际贸易信心,在恢复受经济危机影响的贸易融资渠道中发挥重要作用。
未来,随着贸易融资服务和产品创新的发展,我国应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加大对进口贸易的信贷支持,重视进口对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从贸易融资发展现状入手,着力推进各项试点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境内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能够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的结算行可按照有关规定逐步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提供融资便利,促进我国大宗商品、大型机械设备的进口。逐步完善进口贴息、进口信贷、进口信用保险等进口融资政策,简化进口贸易融资审批手续,减轻融资负担,鼓励对国外大型机械设备和技术专利的进口。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建立进口业务服务网等途径,及时发布贸易融资信息,提升进口融资便利化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提高贸易融资量,丰富贸易融资品种,逐步实现“走出去”,扩大信用证等国际结算产品的地域范围。通过国外产品展销会、集中国外采购等贸易促进活动,推动国内外供求有效对接。广泛培育进口主体,可借鉴并推广沿海地区、省份经验,选择一批进口鼓励类商品经营企业给予贸易融资便利。继续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近年来,我国在改革外汇管理体制,推动进口便利化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成效显著。
首先,改革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2007年8月,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境内机构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有进口支付需求的企业还可提前购汇。
其次,实施进口核销制度改革,便利进口企业的贸易支付。2010年5月,在7个省(市)开展进口付汇核销改革试点,同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合规企业的正常进口付汇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
第三,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进行试点,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2010年10月,在4个省(市)试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允许企业在境外开户存放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用于货物贸易、部分服务贸易和经核准的资本项目对外支付。
第四,简化服务贸易真实性审核程序,便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付汇。2006年5月大幅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审核手续,2009年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予以规范和明确。
下一阶段,外汇管理部门需破解有效监管与贸易投资便利化、有序开放与防范风险等一系列两难问题,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推动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改革,争取在完善进口付汇核销改革、资本项目可兑换、数据和系统整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进口贸易提供更有效率的制度保障。同时,继续密切关注、及时分析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对进口企业的影响,发展外汇市场,丰富外汇市场交易种类,创新汇率避险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在稳健经营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通过创新信贷模式、融资方式和服务模式等途径支持企业进口,尤其是高科技术产品、能源资源和消费类产品的进口。
稳步推进人民币“走出去”
近年来,随着美元、欧元等国际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风险的加大,以及我国与东盟国家和港澳地区贸易、投资、人员往来关系迅速发展,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呼声越来越高。为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要求,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正常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国务院决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随着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及政治经济环境的稳定,国外出口商更愿意使用人民币实现贸易结算,因此,跨境贸易人民结算和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开展,为我国使用本币进口国外商品提供了便利。
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仍以进口为主。截至2011年第一季度,我国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603.2亿元,比2010年第四季度增加190.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结算金额202.3亿元,占比为5.61%,进口结算金额2853.7亿元,占比为79.2%;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出口结算金额195.9亿元,占比为5.44%,进口结算金额351.3亿元,占比为9.75%。
推动人民币“走出去”,扩大对外贸易投资中人民币的使用,有助于企业降低汇率风险,减少货币错配,节约汇兑成本和套期保值费用,进一步巩固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间的经贸联系,促进贸易平衡。对国外出口商来说,在传统以美元计价、结算的交易中,难以通过对冲型外汇远期交易规避汇率风险,货币风险敞口较大,他们有动力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以减少美元等传统贸易计价货币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对国内进口商来说,直接使用人民币结算,减少了之前的进口购汇和进口付汇环节,降低结算过程中的人力、资金、时间成本。同时,使用人民币结算,国内进口企业可以在贸易谈判中一次性锁定交易价格,减少汇率变化带来的定价成本。另外,在与中国经贸合作往来密切,且对中国贸易顺差的国家中,普遍存在国际贸易结算手段不足和外汇短缺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双边贸易开展。人民币“走出去”有助于缓解双边贸易结算手段的不足,推动双边经贸往来。
人民币“走出去”还有利于我国扩大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根据产业特点和区域禀赋优势合理配置国内投资资金,实现产能有效转移。产能转移的一个直接效果是减少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并适度增加半成品和加工型产品的进口,将部分原始出口份额转变为进口,以改善贸易结构,促进贸易平衡。全球化的投资资金配置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实现我国产业结构升级。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推进,资源短缺形势愈加严峻。资源国际价格的波动,尤其是石油、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加快对外直接投资,有助于规避和减少资源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
未来,我国宜按照循序渐进、风险可控的原则,总结前期经验,积极稳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和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业务,加强本外币政策协调,继续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配套设施建设,保障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平稳、有效运行,同时加强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继续促进贸易尤其是进口贸易便利化。做好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继续推动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直接投资个案试点,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中的作用,逐步建立人民币资金跨境循环路径,为境外人民币提供保值、使用渠道,有序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
编辑 吴小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