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的投资者保护效应:基于“法与金融”理论的实证检验

来源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anli35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股权分置改革对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具有积极作用。这一改革符合"法与金融"的基本原理,沪深两市在股权分置改革前后五年间发生的控制权转移事件为其提供了一个可靠样本,"法与金融"理论从控制权转移市场公告反应的角度,为投资者保护效应提供了新的证据。
其他文献
本刊讯 绿色宁波,墙改先行。9月9日上午,宁波市新墙办组织召开了淤污泥新墙材资源化利用工作座谈会,把脉全市淤污泥现状,探究新墙材企业消纳污泥浊水潜力,策划组织现场推进会,开具
海德格尔通过时间而追问存在问题,在前期,他试图通过从时间性到时态性的跳跃来实行"转向",以把握存在本身之意义。但是这一方式后来被他放弃了,因为在形而上学语境中,这种方式
针对某些文章阐述的有关太阳热反射隔热涂料的观点,结合目前国内个别省有关标准和技术研讨会上的一些文章,对建筑反射隔热涂料阻热保温作用的描述提出质疑,说明其论据不充分
1982年元旦,《新民晚报》复刊。身为总编的林放,兴奋地拿起一份散着油墨香的复刊号报纸。当他读到自己所撰的《复刊的话》时,却霍然起身,勃然大怒:原来报上把“为民分忧,与民同乐”中的“民”字改为“国”字,成了“为国分忧,与民同乐”。  林放为什么这样较劲呢?笔者认为这一字之改,将林放的办报理念、写作志趣篡改了,扭曲了:  第一,林放原文说的是报纸与读者的关系,理当用“为民分忧”,即为读者服务。一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