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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深入发展,犯罪活动实现了从实体领域向虚拟领域的跃迁,对侦查取证工作提出了挑战.当前,电子犯罪证据具有依赖性、价值低密度性、复杂性、全面性、易被毁坏性等特点.应用公安大数据技术实现电子取证需要紧跟时代的脚步,着力加强人员培训,保证技术支撑;加强立法工作,设置分级权益;完善电子数据取证相关工作机制建设,以破解公安机关开展电子取证的困境,实现公安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电子取证工作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