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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长期缺位导致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诸多问题解决乏力。在遵循能反映个体对运动项目的实际运用能力、灵敏反映个体运动技能水平变化、有效促进青少年积极运动参与、与《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有效衔接的原则基础上,构建了"4等12级"制的《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体系。该体系具有契合青少年体育发展时代需要的针对性、反映项目技能进阶规律的适切性、兼顾多元主体需求的贯通性和便于实践操作的应用性等特征。其在消解体育教学"失能"质疑、建立高等体育教育专业技能教学规范、推动大中小学课程内容一体化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