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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对土地经营权享有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和八股等流转权利。尽管《决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形式之一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未予明确,但《决定》关于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允许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拓宽农民融资渠道的意见,对当前进一步缓解农民资金供求矛盾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如何才能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以有效实现,是各级政府、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