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在全国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考评会议上讲话时指出,创业是最重要的经济活动。创业的过程就是一个发现机会、整合资源的过程,就是一个促进科技转化、机制创新的过程,就是一个创造社会财富、增加就业机会、满足人类自身物质文化需求的过程。
创业带动就业的三大作用
创业之于就业,其意义至少有三个方面:
一是创业是扩大就业的“主发动机”。创业是劳动者自筹资金、自找项目、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创造就业岗位来带动就业的过程,最具有内生动力,最具有拉动力,也最具有潜力。如果说,就业是民生之本,那么,创业则是就业之源,是拉动就业的不竭动力。
二是创业对就业具有倍增效应。统计表明,在我国1人创业平均可以带动3人就业。同时,创业还具有增强劳动者抵御风险能力的效应,有利于分散大规模失业风险。即使遇到金融危机这样大的冲击,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抵御风险,寻找新的生存和发展机会,而不会坐等求靠在政府身上。这一点,在过去两年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已被充分证明。
三是创业有利于促进就业格局的改善。如果创业的人越来越多,创业带动就业的人越来越多,创办的企业实体越来越多,人力资源市场的活力就会大大增强,市场就业的机制就会越来越健全,就业格局也就会随之发生深刻变化。
创业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要求。我国现在已成为一个制造业大国,但还不是强国,其原因就在于我们自主创新的品牌和核心技术都非常少。我们最缺少的就是创新,最需要迎头赶上的就是创新。中央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长期的战略目标。建设创新型国家,就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的创新人才,使全社会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各方面创新人才大量涌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创建创业型城市,是与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相一致的,核心就在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构造一种创新的环境和氛围,激发起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让有利于创业的思想活跃起来,使劳动者的创业激情迸发出来,把各领域的创业潜能挖掘出来,更好地服务于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样一个目标。
以创业带动就业四项重点工作
2011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抓好促进创业税收新政策的贯彻落实。自2011年1月1日起,新一轮促进就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将全面实施,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策落实。要密切跟踪和关注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和大学毕业生是新纳入创业税收政策对象范围的人群,要重点做好他们的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二是继续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全面实施。去年以来,各地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工作,引领计划的落实工作在一些地方开展得不错,给全国带了个好头,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2011年,引领大学生创业的数量要进一步增加,各地要以新的税收政策为推动力,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帮助更多大学生创业。工作手段和形式也要进一步多样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在适当时候以多种方式组织交流,联合教育部、团中央以及一些重点院校和行业、企业进一步深入推进这项工作。
三是进一步发展规范创业服务。要将创业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订出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指导推动全国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时总结各地创业服务的好做法,在创业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服务内容、形式和手段等方面推出一批典型,并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扩大交流,全面推动创业服务工作。
四是对全国创业型城市进行考核评估。明年第一季度将组织开展全国创业型城市考评工作。在此基础上,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适时启动第二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这两年,不少地区已经确立了一批省级创建城市并开展了创建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创业带动就业的三大作用
创业之于就业,其意义至少有三个方面:
一是创业是扩大就业的“主发动机”。创业是劳动者自筹资金、自找项目、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创造就业岗位来带动就业的过程,最具有内生动力,最具有拉动力,也最具有潜力。如果说,就业是民生之本,那么,创业则是就业之源,是拉动就业的不竭动力。
二是创业对就业具有倍增效应。统计表明,在我国1人创业平均可以带动3人就业。同时,创业还具有增强劳动者抵御风险能力的效应,有利于分散大规模失业风险。即使遇到金融危机这样大的冲击,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抵御风险,寻找新的生存和发展机会,而不会坐等求靠在政府身上。这一点,在过去两年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已被充分证明。
三是创业有利于促进就业格局的改善。如果创业的人越来越多,创业带动就业的人越来越多,创办的企业实体越来越多,人力资源市场的活力就会大大增强,市场就业的机制就会越来越健全,就业格局也就会随之发生深刻变化。
创业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要求。我国现在已成为一个制造业大国,但还不是强国,其原因就在于我们自主创新的品牌和核心技术都非常少。我们最缺少的就是创新,最需要迎头赶上的就是创新。中央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长期的战略目标。建设创新型国家,就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的创新人才,使全社会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各方面创新人才大量涌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创建创业型城市,是与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相一致的,核心就在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构造一种创新的环境和氛围,激发起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让有利于创业的思想活跃起来,使劳动者的创业激情迸发出来,把各领域的创业潜能挖掘出来,更好地服务于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样一个目标。
以创业带动就业四项重点工作
2011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抓好促进创业税收新政策的贯彻落实。自2011年1月1日起,新一轮促进就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将全面实施,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策落实。要密切跟踪和关注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和大学毕业生是新纳入创业税收政策对象范围的人群,要重点做好他们的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二是继续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全面实施。去年以来,各地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工作,引领计划的落实工作在一些地方开展得不错,给全国带了个好头,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2011年,引领大学生创业的数量要进一步增加,各地要以新的税收政策为推动力,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帮助更多大学生创业。工作手段和形式也要进一步多样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在适当时候以多种方式组织交流,联合教育部、团中央以及一些重点院校和行业、企业进一步深入推进这项工作。
三是进一步发展规范创业服务。要将创业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订出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指导推动全国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时总结各地创业服务的好做法,在创业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服务内容、形式和手段等方面推出一批典型,并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扩大交流,全面推动创业服务工作。
四是对全国创业型城市进行考核评估。明年第一季度将组织开展全国创业型城市考评工作。在此基础上,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适时启动第二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这两年,不少地区已经确立了一批省级创建城市并开展了创建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