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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对社会协商起着理念渗透与实践导向功能,而社会协商则是协商民主社会场域内的具体化、路径化。受历史条件、社会复杂性的制约,社会协商的发展困难重重。为此,必须在政治文化层面上,积极培育公民的协商精神与提升社会公共理性;在组织生态层面上,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制度构建层面上,促进社会协商的制度化建设,构建“个人—社会—国家”互动的协商格局。与此同时,规避社会协商过程中的“过度性”协商与“抽象性”协商,强化社会协商的“真实性”。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深化我国社会协商的实践路径,实现社会协商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