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分类管理 签订计划合同——法国政府规范国有企业责权利的重要作法

来源 :石油化工动态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sk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国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国家。但是,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政府就通过不固定的法律形式对一些工业部门实行“国家管理”。其中,最著名的氮气工业公司首先进入国有化的行列。从30年代以来,经过三次国有化浪潮,包括戴高乐时期对“操纵国家命脉的主要企业”和“指导全国经济活动的大银行”实行国有化,密特朗强调的“对法国经济有战略意义”的大公司收归国有,使国有企业主要覆盖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及加工制造、银行和保险等四大部门。特别是80年代前后,国有化领域超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