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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物权立法的讨论中,多数学者倾向于以物权关系改造我国现行农地承包关系.然而,在农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上,拟定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却仍然采取禁止态度,导致草案设计前后矛盾并不符合当前现实情况.对此,本文进行原因分析之后,提出应该允许农地使用权依法自由地进行包括转让、抵押等方式的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