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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定性是审计机关及审计组通过依法实施审计监督,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财经法纪行为所确定的性质。简言之,就是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人”和“事”性质的确定。但是,目前就如何进行审计定性的问题,还没有一个较为明确、系统的作业规范,又加之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限制,使审计定性存在着不可回避的矛盾或问题,如,有的审计机关机械地防范审计风险,在审计定性时对问题低调处理,特别是对本应移交的案件,也有意或无意地只从违规的角度去定性处理,使一些大案要案得不到及时的查处。还有的对查出的问题定性含糊,把较为相近的问题相提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