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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及挑战
全世界消费的水,包括从河流和地下汲取的水,大约70%用于灌溉,20%用于工业,10%用于居民消费。在这三大部分之间,在对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缺水问题已经引起全球的普遍关注。我国的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米,居世界第4位,但人均只有2300立方米,在世界上名列121位,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扣除难以利用的洪水泾流和散布在偏远地区的地下水资源后,中国现实可利用的水资源仅为11000亿立方米左右,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约为900立方米,且分布极不均衡。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已有400多个城市存在供水不足问题,其中比较严重的缺水城市达110个,全国城市缺水总量为60亿立方米。目前全国多数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严重威胁到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这种情况不仅中国人关注,全世界都在关注。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2030年中国人口将达到16亿左右,届时人均水资源量仅有1750立方米。在充分考虑节水情况下,预计用水总量为7000亿-8000亿立方米,要求供水能力比现在增长1300亿-2300亿立方米,全国实际可利用水资源量接近合理利用水量上限,水资源开发难度大。由国内知名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组织编写的首部中国环境绿皮书《2005:中国环境危局与突围》,将中国水资源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概括。除了水资源总量不足之外,还涉及其他一些方面,比如:第一是洪涝灾害。洪涝灾害每年平均给中国造成大约100亿美元的损失。第二是水污染。据《200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国近岸海域四类、劣四类海水占35.0%,比上年上升5个百分点。地下水方面,据环保部门对118个大中城市的调查,地下水严重污染的城市占64%。轻污染的占33%。中国90%城市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受有机和无机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污染,目前已经呈现由点向面的扩展趋势。第三是水土流失。中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介绍,全国共有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第四是水浪费。我国农业每年灌溉用水量约3800多亿立方米,有效利用率仅有40%~50%,而发达国家已达到70%~80%。我国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平均为75%~85%。由于供水管网漏失,全国每年“漏”水100亿立方米,高于南水北调中线的输水量。全国平均每立方米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因此,中国人对水资源的关注成为现实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造成水生态受破坏。国际公认的流域水资源利用率警戒线为30%~40%,而我国大部分河流的水资源利用率均已经超过该警戒线,如淮河为60%,黄河62%、辽河65%。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使淡水生态系统成为全球生物多样化丧失速度最快的生态系统,众多珍稀的水生生物数量锐减。
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用水理念
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首次提出了建立节水型社会。2002年的《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际上,我们应该有一个非常好的用水理念,水是一个非常脆弱的资源,它对整个环境和社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2001年3月,水利部确定甘肃省张掖市为全国首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目前我国已经确立的国家和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100多个。张掖市已经初步形成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以水定地(方)、配水到户、公众参与、水量交易、水票流转、城乡一体”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运行机制和体制,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目前我国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用水定额,依法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许多缺水城市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倍收费,以经济手段促进节水用水理念的改变。
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路径选择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三大体系:一是建立以用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从我国现实的社会环境出发,当然是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包括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权分配和转让、水价等在内的一系列用水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实现从“以需水能力定供水能力”到“以供水能力定经济结构”的转变。三是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节水工程和技术体系。
1、水权、水价改革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第一步。我国要建立节水型社会,水权、水价作为直接影响全社会经济生活的要素,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价格应当由市场来决定,针对不充分回收资源的行为,建立有效的处罚机制。合理的价格体系应更有力地促进资源的有效分配和合理使用。在这方面,尚需考虑更多的改革措施,不管是收费还是税收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水更充分地为大家所利用,而且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有了这样的制度。我国工业和城市用水这两年在推进水价改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北京,居民生活用水是3.8元/立方米,2005年下半年已经提价,因为北京水资源比较紧缺,基本上是按成本收。同时,对水价实行总量控制等制度,对一些洗桑拿浴、洗车用水,国家要加以控制。对贫困职工的用水保障,国家将采取政府补贴的政策。
2、完善用水的配额管理机制。我国一方面严重缺水,另一方面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不高,浪费严重。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管理体制。现实在我国要确定水资源宏观总量与微观定额配套指标体系。水资源的宏观总量指标体系用来明确各地区、各行业乃至各单位、各企业、各灌区的水资源使用权指标,实现宏观上区域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例如,根据国务院的黄河分水方案,宁夏有40亿立方米的黄河初始水权,这就是宁夏总的水资源宏观控制指标,宁夏再把这个总量指标层层分解下去,层层都有指标,这就是总量的控制。水资源的微观定额指标体系用来规定单位产品或服务的用水量指标,通过控制用水定额的方式,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达到节水目标。
3、要把节水与治污结合起来。节水与防污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节水需要分析水资源承载力,防污则需要分析水环境承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是在一定的水域,其水体能够被继续使用并能保持良好生态系统时,所能够容纳污水及污染物的最大能力。水资源承载能力体现在水的使用权上,水环境承载力体现在排污权上,在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同时,必须研究和认定排水的许可。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水域的纳污能力,确定某一区域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控制总量,并以此衡量每个排污单元的排污标准。为了加大治污力度,还要采用综合法律措施、工程措施、经济措施、行政措施保证用水控制和排污指标的实现。吉林省近年来特别加强对松花江上游水资源环境的保护,使松花湖、红石湖、白山湖的水资源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从而很好地保护了吉林省的水资源。
4、充分发挥政府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主导作用。就中国目前的宏观用水环境来说,没有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想达到节水型社会的具体目标是很难想像的。各级政府要把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自己的任期目标,建立健全水资源节约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各级政府要编制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抓好试点。到2010年,初步建成一批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和示范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法规体系,制定完善、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和节水标准,实行阶梯制水价格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费制度,推进农业用水价格改革,积极推行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财税政策。并同时做到在政府的主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建设节水型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公众参与是非常必要的。只有我们的节水型社会体制完善起来,中国的水资源缺乏问题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
(作者单位:长春税务学院)
(责任编辑:云 馨)
全世界消费的水,包括从河流和地下汲取的水,大约70%用于灌溉,20%用于工业,10%用于居民消费。在这三大部分之间,在对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缺水问题已经引起全球的普遍关注。我国的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米,居世界第4位,但人均只有2300立方米,在世界上名列121位,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扣除难以利用的洪水泾流和散布在偏远地区的地下水资源后,中国现实可利用的水资源仅为11000亿立方米左右,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约为900立方米,且分布极不均衡。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已有400多个城市存在供水不足问题,其中比较严重的缺水城市达110个,全国城市缺水总量为60亿立方米。目前全国多数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严重威胁到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这种情况不仅中国人关注,全世界都在关注。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2030年中国人口将达到16亿左右,届时人均水资源量仅有1750立方米。在充分考虑节水情况下,预计用水总量为7000亿-8000亿立方米,要求供水能力比现在增长1300亿-2300亿立方米,全国实际可利用水资源量接近合理利用水量上限,水资源开发难度大。由国内知名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组织编写的首部中国环境绿皮书《2005:中国环境危局与突围》,将中国水资源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概括。除了水资源总量不足之外,还涉及其他一些方面,比如:第一是洪涝灾害。洪涝灾害每年平均给中国造成大约100亿美元的损失。第二是水污染。据《200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国近岸海域四类、劣四类海水占35.0%,比上年上升5个百分点。地下水方面,据环保部门对118个大中城市的调查,地下水严重污染的城市占64%。轻污染的占33%。中国90%城市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受有机和无机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污染,目前已经呈现由点向面的扩展趋势。第三是水土流失。中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介绍,全国共有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第四是水浪费。我国农业每年灌溉用水量约3800多亿立方米,有效利用率仅有40%~50%,而发达国家已达到70%~80%。我国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平均为75%~85%。由于供水管网漏失,全国每年“漏”水100亿立方米,高于南水北调中线的输水量。全国平均每立方米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因此,中国人对水资源的关注成为现实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造成水生态受破坏。国际公认的流域水资源利用率警戒线为30%~40%,而我国大部分河流的水资源利用率均已经超过该警戒线,如淮河为60%,黄河62%、辽河65%。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使淡水生态系统成为全球生物多样化丧失速度最快的生态系统,众多珍稀的水生生物数量锐减。
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用水理念
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首次提出了建立节水型社会。2002年的《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际上,我们应该有一个非常好的用水理念,水是一个非常脆弱的资源,它对整个环境和社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2001年3月,水利部确定甘肃省张掖市为全国首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目前我国已经确立的国家和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100多个。张掖市已经初步形成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以水定地(方)、配水到户、公众参与、水量交易、水票流转、城乡一体”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运行机制和体制,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目前我国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用水定额,依法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许多缺水城市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倍收费,以经济手段促进节水用水理念的改变。
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路径选择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三大体系:一是建立以用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从我国现实的社会环境出发,当然是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包括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权分配和转让、水价等在内的一系列用水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实现从“以需水能力定供水能力”到“以供水能力定经济结构”的转变。三是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节水工程和技术体系。
1、水权、水价改革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第一步。我国要建立节水型社会,水权、水价作为直接影响全社会经济生活的要素,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价格应当由市场来决定,针对不充分回收资源的行为,建立有效的处罚机制。合理的价格体系应更有力地促进资源的有效分配和合理使用。在这方面,尚需考虑更多的改革措施,不管是收费还是税收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水更充分地为大家所利用,而且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有了这样的制度。我国工业和城市用水这两年在推进水价改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北京,居民生活用水是3.8元/立方米,2005年下半年已经提价,因为北京水资源比较紧缺,基本上是按成本收。同时,对水价实行总量控制等制度,对一些洗桑拿浴、洗车用水,国家要加以控制。对贫困职工的用水保障,国家将采取政府补贴的政策。
2、完善用水的配额管理机制。我国一方面严重缺水,另一方面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不高,浪费严重。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管理体制。现实在我国要确定水资源宏观总量与微观定额配套指标体系。水资源的宏观总量指标体系用来明确各地区、各行业乃至各单位、各企业、各灌区的水资源使用权指标,实现宏观上区域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例如,根据国务院的黄河分水方案,宁夏有40亿立方米的黄河初始水权,这就是宁夏总的水资源宏观控制指标,宁夏再把这个总量指标层层分解下去,层层都有指标,这就是总量的控制。水资源的微观定额指标体系用来规定单位产品或服务的用水量指标,通过控制用水定额的方式,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达到节水目标。
3、要把节水与治污结合起来。节水与防污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节水需要分析水资源承载力,防污则需要分析水环境承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是在一定的水域,其水体能够被继续使用并能保持良好生态系统时,所能够容纳污水及污染物的最大能力。水资源承载能力体现在水的使用权上,水环境承载力体现在排污权上,在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同时,必须研究和认定排水的许可。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水域的纳污能力,确定某一区域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控制总量,并以此衡量每个排污单元的排污标准。为了加大治污力度,还要采用综合法律措施、工程措施、经济措施、行政措施保证用水控制和排污指标的实现。吉林省近年来特别加强对松花江上游水资源环境的保护,使松花湖、红石湖、白山湖的水资源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从而很好地保护了吉林省的水资源。
4、充分发挥政府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主导作用。就中国目前的宏观用水环境来说,没有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想达到节水型社会的具体目标是很难想像的。各级政府要把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自己的任期目标,建立健全水资源节约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各级政府要编制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抓好试点。到2010年,初步建成一批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和示范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法规体系,制定完善、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和节水标准,实行阶梯制水价格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费制度,推进农业用水价格改革,积极推行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财税政策。并同时做到在政府的主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建设节水型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公众参与是非常必要的。只有我们的节水型社会体制完善起来,中国的水资源缺乏问题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
(作者单位:长春税务学院)
(责任编辑:云 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