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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条款事件调查
近期中消协联合六省市消协发表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对苹果维修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做出点评。不难发现,其他电子厂商的维修合同也同样存在与法律“打擦边球”的问题。消费者怎样才能得到厂商的尊重?
2012年6月,中消协联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山东等六省市消协联合发表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下称点评意见),详细列举了苹果维修合同中的“五宗罪”。从广大的网友反应来看,其中最让消费者反感的非“维修可用翻新部件”莫属。不过,苹果却一直没有公开道歉或者声明,只是悄然修改了维修条款。
记者于7月18日走访了西单大悦城的苹果体验店。与网上轰轰烈烈的讨论相反,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很少有人知道此事,甚至有人表现出了茫然。苹果维修条款的修改,是对与消费者之间矛盾的暂缓之计还是开始真正重视中国消费者的表现?大部分消费者会不会因此而对苹果产品失去兴趣?是只有苹果的维修条款“霸气”还是类似维修条款的存在俨然已经成为电子行业的潜规则?
调查
苹果产品受影响?
点评意见一出即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强烈关注,有些网民公开表示:修改后的维修条款仍然看不到苹果的诚意。那么这次事件会不会影响到将来苹果产品在中国的销量呢?
“对于苹果维修合同中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我也有过相关了解。但是,这并不会阻止我继续支持苹果的产品,因为苹果的产品理念和文化确实已经深入人心。”一位正在大悦城苹果体验店用MacBook网上冲浪的男顾客告诉《中国计算机报》记者。虽然点评意见已经面世,但是西单大悦城体验店里面却仍然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人流让记者感受到苹果产品的号召力依旧强劲。
大部分受访者都表示不会因此而丧失对苹果的兴趣。这足见维修条款的问题并没有浇灭大部分苹果粉丝对于苹果的热情。作为一个“果粉”, 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律师顾问赵占领也表示不会因为售后问题而对苹果失去兴趣,因为苹果性能过硬,用户体验很好。
万方咨询研究总监付亮也表示,消费者应该不会因为维修条款事件而失去对苹果产品的渴望。苹果面对的问题不是现有的维修条款,而是推出的产品能不能持续地吸引用户,如果不做出突破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缩短与竞争对手(比如三星)的距离。
一位正在体验iPad的男性顾客说:“我的iPad后盖被压得有凹槽了,但是不影响使用。维修要七八百块钱,因为已经不在保了,所以选择不修。”由此可见,网络那个“电子产品买得起修不起”的传言不无道理。
记者想跟维修人员进行交流,却被员工告知:维修需要提前预约。不过员工告诉记者,给iPhone 4换屏幕需要换掉除去后盖之外的所有部分,维修价格将近1200元。
扩展
行业潜规则如此?
点评意见的面世,使得《中国计算机报》记者开始关注起其他相关厂商的维修条例。无独有偶,经记者查证,发现索尼、神舟、戴尔、三星等很多厂商都存在着使用翻新部件进行维修或者对维修过程中数据丢失不负责任的条款。
记者查阅了这几个厂商都暴露出和苹果维修条款类似的问题,这让人不得不浮想联翩:在消费者无法确切知道维修过程中零配件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使用翻新部件代替新部件或者不为数据负责是不是已是行业内皆知的规则?亦或者,在维修条款的制定中与消费者玩文字游戏,打法律的擦边球,过分地保护厂商是不是已经成为电子行业的潜规则?
赵占领表示:“电子行业的其他厂商确实不能够排除也存在这种问题,因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一般不会太注意维修条款,所以才使厂商在制定维修条款的时候有机可乘。”
记者在走访西单苹果体验店期间,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苹果的产品体验非常好,不管是售前还是售后,在国内能做到这样的厂商是非常少的了。所以在考虑购买苹果产品时,售后所占的因素很小。”
反映
舆论压力促使条款变脸
记者在北京西单大悦城苹果售后服务点发现,旧版的《iPhone维修报告》已经换成《iPhone维修报告书》,但是整个条款基本上并无实质性的改变,部分条款依然延续苹果含糊不清的文字风格。
赵占领认为,“新的维修报告书依然强势,修改之后的“逾期90天,本公司不负任何保管责任”的条例甚至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维修过程中使用翻新部件应该可以说是一种正常的业务处理模式,不管是什么厂商,只要翻新部件能够承诺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消费者对于维修过程中使用翻新部件这件事有些过于敏感了。”付亮如是说。
不过,赵占领认为:“苹果在制定维修条款时同意使用翻新部件应该是经过考虑的,但是如果其所授权的维修站不能够保证翻新零部件的性能,这是违反国家“三包”规定的做法。”
他认为在维修过程中让消费者最为恼火的是本来只换一个零部件就能解决问题,维修站却翻新整机,这样可能导致能新换的机器性能还不及原有的机器。
近期中消协联合六省市消协发表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对苹果维修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做出点评。不难发现,其他电子厂商的维修合同也同样存在与法律“打擦边球”的问题。消费者怎样才能得到厂商的尊重?
2012年6月,中消协联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山东等六省市消协联合发表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下称点评意见),详细列举了苹果维修合同中的“五宗罪”。从广大的网友反应来看,其中最让消费者反感的非“维修可用翻新部件”莫属。不过,苹果却一直没有公开道歉或者声明,只是悄然修改了维修条款。
记者于7月18日走访了西单大悦城的苹果体验店。与网上轰轰烈烈的讨论相反,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很少有人知道此事,甚至有人表现出了茫然。苹果维修条款的修改,是对与消费者之间矛盾的暂缓之计还是开始真正重视中国消费者的表现?大部分消费者会不会因此而对苹果产品失去兴趣?是只有苹果的维修条款“霸气”还是类似维修条款的存在俨然已经成为电子行业的潜规则?
调查
苹果产品受影响?
点评意见一出即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强烈关注,有些网民公开表示:修改后的维修条款仍然看不到苹果的诚意。那么这次事件会不会影响到将来苹果产品在中国的销量呢?
“对于苹果维修合同中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我也有过相关了解。但是,这并不会阻止我继续支持苹果的产品,因为苹果的产品理念和文化确实已经深入人心。”一位正在大悦城苹果体验店用MacBook网上冲浪的男顾客告诉《中国计算机报》记者。虽然点评意见已经面世,但是西单大悦城体验店里面却仍然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人流让记者感受到苹果产品的号召力依旧强劲。
大部分受访者都表示不会因此而丧失对苹果的兴趣。这足见维修条款的问题并没有浇灭大部分苹果粉丝对于苹果的热情。作为一个“果粉”, 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律师顾问赵占领也表示不会因为售后问题而对苹果失去兴趣,因为苹果性能过硬,用户体验很好。
万方咨询研究总监付亮也表示,消费者应该不会因为维修条款事件而失去对苹果产品的渴望。苹果面对的问题不是现有的维修条款,而是推出的产品能不能持续地吸引用户,如果不做出突破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缩短与竞争对手(比如三星)的距离。
一位正在体验iPad的男性顾客说:“我的iPad后盖被压得有凹槽了,但是不影响使用。维修要七八百块钱,因为已经不在保了,所以选择不修。”由此可见,网络那个“电子产品买得起修不起”的传言不无道理。
记者想跟维修人员进行交流,却被员工告知:维修需要提前预约。不过员工告诉记者,给iPhone 4换屏幕需要换掉除去后盖之外的所有部分,维修价格将近1200元。
扩展
行业潜规则如此?
点评意见的面世,使得《中国计算机报》记者开始关注起其他相关厂商的维修条例。无独有偶,经记者查证,发现索尼、神舟、戴尔、三星等很多厂商都存在着使用翻新部件进行维修或者对维修过程中数据丢失不负责任的条款。
记者查阅了这几个厂商都暴露出和苹果维修条款类似的问题,这让人不得不浮想联翩:在消费者无法确切知道维修过程中零配件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使用翻新部件代替新部件或者不为数据负责是不是已是行业内皆知的规则?亦或者,在维修条款的制定中与消费者玩文字游戏,打法律的擦边球,过分地保护厂商是不是已经成为电子行业的潜规则?
赵占领表示:“电子行业的其他厂商确实不能够排除也存在这种问题,因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一般不会太注意维修条款,所以才使厂商在制定维修条款的时候有机可乘。”
记者在走访西单苹果体验店期间,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苹果的产品体验非常好,不管是售前还是售后,在国内能做到这样的厂商是非常少的了。所以在考虑购买苹果产品时,售后所占的因素很小。”
反映
舆论压力促使条款变脸
记者在北京西单大悦城苹果售后服务点发现,旧版的《iPhone维修报告》已经换成《iPhone维修报告书》,但是整个条款基本上并无实质性的改变,部分条款依然延续苹果含糊不清的文字风格。
赵占领认为,“新的维修报告书依然强势,修改之后的“逾期90天,本公司不负任何保管责任”的条例甚至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维修过程中使用翻新部件应该可以说是一种正常的业务处理模式,不管是什么厂商,只要翻新部件能够承诺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消费者对于维修过程中使用翻新部件这件事有些过于敏感了。”付亮如是说。
不过,赵占领认为:“苹果在制定维修条款时同意使用翻新部件应该是经过考虑的,但是如果其所授权的维修站不能够保证翻新零部件的性能,这是违反国家“三包”规定的做法。”
他认为在维修过程中让消费者最为恼火的是本来只换一个零部件就能解决问题,维修站却翻新整机,这样可能导致能新换的机器性能还不及原有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