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的“阴阳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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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国外零售业巨头纷纷拥入中国,中国零售业一时间风起云涌,电闪雷鸣,一股无形的腥风血雨席卷而来。在大超市残酷的竞争与挤压下,2005年和2006年,中国上百家中小型超市倒闭,这种势头至今有增无减,大有强者越强、弱者越弱之势,而部分国内大中型零售商也在这场战争中举起改革并购大旗,以谋生路。
  2006年11月16日晚8点,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在天津与天津家世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突然合演了一出重头戏,双方郑重宣布:家世界在青岛、烟台、太原、呼和浩特、包头的9家连锁超市全部转让美特好,双方交接已确认完毕。同时宣布:依据《供应商零售商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双方会在60日内将家世界对供货商的欠款结算付清。
  据记者了解,创立于1997年的山西美特好集团,是集超市、卖场、KTV、电影城、餐饮连锁为一体的拥有数亿固定资产的山西省最大的零售企业集团之一,2006年以来,为进一步拓展华北、华东乃至全国的零售市场,公司在上海、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城市设立分公司,全面拉开了进军全国市场的序幕,计划在3年之内,在华北地区成立40家门店。而同样于1997年创立的天津家世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也是经营20万余种商品的拥有北方58家连锁店的大型超市连锁企业,因资金运转不良致使企业不能合理运转,出于整体发展考虑做出此次出让部分店面的决定,该公司称以后将专注于区域发展。
  这起并购事件像落下的水滴,在业界激起了层层波澜。
  
  超市,看上去很美
  
  现在,超市这个商业形态在中国老百姓的生活中早已随处可见,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超市星罗棋布于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甚至有人把各地超市规模大小看做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标志。超市已经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琳琅满目的陈列商品,有你所需,随你所用,几乎所有到超市消费的人都认为,超市商品种类齐全、价格合理、质量上乘。在采访中,一位张姓女士说:“超市方便、快捷,我每个周末来采购一次日用品,就可以满足全家一周的生活需要。在一个大的超市里选择面非常广,几乎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一位学生模样的女孩子说:“我和朋友没事就喜欢到超市转转,不一定买什么东西,就当逛街了。花花绿绿、种类繁多的东西随你挑,任你选,感觉很不错,没事就来这散步了,还能调节心情。”记者来到山西省太原市的大型超市之一的美特好连锁超市,走出井然有序的停车场,跨进超市的入口,一眼望去便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川流不息的顾客走动在超市的各个角落,人虽多,但不拥挤,随手可拿的商品,自由的选择方向,良好的购物环境让顾客心情愉快。时常看到一家几口,老老少少,推着购物车走在超市里,欢笑声、聊天声此起彼伏。此情此景让记者产生了一种错觉,超市的确是“美好生活”的代名词。问及几位顾客对超市的意见,几乎一致认为没有什么不好,大家往返于超市乐此不疲,只有一位顾客提出:“就是有时遇上购物高峰期,要排好长的队,结账太慢了。”
  据专家介绍,中国超市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萌生,当时还是一些较为传统的食杂店形态。到了20世纪90年代进入第2个发展阶段,连锁超市的分店开始出现,但一般规模不超过10家。至90年代后期,我国超市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综合超市、大型超市、便利店等业态开始出现。近年来,家乐福、沃尔玛等外资零售业巨头开始拥入中国,致使内资企业之间以及外资对内资企业的兼并力度加大。由此,中国超市已经进入第4个发展阶段,国内有实力的超市企业以直接投资、特许加盟或兼并重组等方式,大规模实施跨区域发展,以应对日益激烈的零售业竞争。国内超市在变革与竞争中不断发展,同时也遇到了很多问题。超市与代理商之间的“零供”矛盾,在国内零售业市场就显得尤为尖锐。
  
  超市之财,取之有“道”
  
  记者偶然接到了一位熟识的原家世界代理商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说:“都被收购半个月了,家世界亏欠我的货款也没人还,家世界的负责人我也找不见,电话也打不通。我去美特好要钱,人家要我证明,说等待家世界有关人员核实,有什么好核实的!现在家世界在保定、烟台的代理商也都反应强烈,我们一起要钱,我就不信这事没人管了!”
  据反映,在全国范围内,类似家世界这种因种种原因被收购的案例绝非少数,而无论超市亏损或倒闭与否,超市拖欠供货商货款的现象却从数年前超市在国内出现之初就普遍存在。超市自身的管理经营是否良好有序我们姑且不谈,可为何拖欠供货商货款的现象在国内大部分超市屡禁不绝?
  记者为此来到山西省代理商联合会,这是被誉为中国第一个“代理商之家”的民间代理商联合组织,其成立目的是维护代理商合法权益,而与超市的协调往来是他们工作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协会秘书长孙国强先生说:“现在代理商与超市存在的矛盾已经成了社会的普遍问题。代理商的目的是希望将自己代理的商品大范围推广,而大规模的超市当然成了代理商的不二选择。其缘由很简单,大超市影响大,推广效果好,起因在于人民大众已经对大超市的商品心存依赖与信任,只有超市才能出现的大范围的顾客流动,将极有效地带动代理商的品牌发展。代理商与其费尽周折自己去做市场,不如把自己的商品放进超市的货架。这种不平衡的交易关系使代理商和超市形成长期的不协调形态。因为代理商对超市的畸形依赖,以及具体操作程序的不规范,使逐渐意识到自己处于强势地位的超市慢慢地抬高了对代理商进货的门槛,成了代理商们的‘土地爷’。据统计,超市从代理商身上收到的‘苛捐杂税’远远超过了超市本身的商品出售毛利。以太原的超市为例,代理商若想送货给超市,须交纳入场费、节庆费、运输费等等,名目繁多,按我们行话说就是,‘除了清明节不收费以外什么时候都要交费’,这种现象越来越让进货商苦不堪言。”
  有关人士介绍,超市赚钱很有学问。其很多商业运作成本都是代理商为其平摊,现在中国零售业一个非常不合理的现象是,很多超市就是租一个地面,从银行贷一笔注册资金即宣告成立,而超市为代理商规定的上货进场费就能为其铺垫比注册资金多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运转费用,无论条款是否齐全,双方协议是否完善,可这种运行机制就让超市的信用如空中楼阁般让代理商们提心吊胆,再大的超市毕竟不是银行,不可能有用来稳定流通的大笔存款。
  “不管协议上怎么写,到了时间,超市没钱,我们能怎么办?”有代理商如此抱怨。而代理商们的担心也确非多余,据记者调查,大多数超市都存在拖延结账问题。有些超市甚至对代理商宣称:“我没有货款就不给你了,过些日子再给,你能怎么着?你可以把货从我们货架上撤下去,你代理的商品撤出去了也照样有人打破头往里挤。”代理商们对超市的如此态度敢怒不敢言,因为很多代理商都是小本生意,一旦退出超市就面临巨大损失,甚至倾家荡产,所以退出货架并不是容易的事。
  孙国强拿出一份一家订货单位与某超市的供货协议,记者查阅了一下,内容多是对代理商的规定,条条款款、分门别类非常详细,而对于该超市的义务则写得笼统模糊。“这就是格式条款,非常不合理。只规定了代理商单方面的义务和超市的权利,可对超市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却几乎只字未提。”孙先生一脸的无奈。“这种协议怎么能签呢?所有超市和代理商签合同时都这样吗?”记者有些纳闷。“很多超市都这样。如果不答应超市的条件就无法进入超市销售自己代理的产品。可如果不在大型超市卖货,就等于断了一部分小代理商的生路。即使大品牌的代理商也只能忍气吞声,毕竟入场费是超市说了算的。”孙先生回答说。
  
  最终坑害消费者
  
  但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占据太原市场的几个比较大的超市,如美特好、华联、山姆士等,商品结构合理,价格公道,服务良好,更重要的是受访群众普遍认为这些超市出售的产品价格非常合理,而且可以保证质量。虽然孙先生提到的超市问题无疑会得到代理商们的共鸣和支持,但也有人认为,这就是市场竞争,市场体制下的优胜劣汰,只要群众受益就好。
  几乎所有超市都会经常打出各种以“搞活动”为名的旗号降低售价,促销商品。这种现象对普通大众而言已习以为常,无论超市和代理商有什么利益冲突,看起来最终受益的好像还是消费者,合理的价格买到好的东西,何乐而不为?有业内人士指出,顾客流量是超市经营链条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影响顾客流量的因素无疑是商品的种类、质量、价格以及相关服务,由此超市的发展慢慢走向打低价吸引消费者的经营之路。
  家乐福是目前中国第二大零售商,是在中国市场上第一个取得赢利的外资零售巨头。可2006年6月份,有消费者投诉说:“在北京家乐福超市方圆店盛咸鱼干的玻璃容器里,有上百条蠕动的虫子,都贴在玻璃内壁,有的在鱼干上爬来爬去,让人作呕。”后来又有人投诉家乐福出售有异味的面包,面包上的出厂标识被涂改……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坦言,有关超市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越来越多,尤其是超市销售的衣服有严重问题,顾客意见最大。超市的产品似乎让老百姓越来越不放心了?
  有关人士道出个中缘由。因为超市打低售价促销商品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超市的毛利减少。超市为弥补这个过程带来的损失,便逐渐倾向于把利润中的差价分摊到每个代理商头上,并且不断地提高代理商入场费。可商品的出厂价是相对不变的,零供矛盾也随之而来。超市的做法自然使代理商困苦不堪,无奈之下,代理商只能向厂家提高为其代理商品所需的费用。这样形成的恶性循环,最终引发原商品厂家为了降低产品成本,只能使产品质量不断走低,这些“变了质”的商品换个包装依然堂而皇之地摆上了超市的货架。
  从本质上看,这个畸形的商品链并没有让消费者省多少钱,甚至最终被坑害的还是消费者。应该说,最近出现的“红心鸭蛋”“苏丹红一号”辣椒酱等已经有恶劣影响的产品,也是这种恶性循环的产物。一位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数据显示,类似‘红心鸭蛋’这种质量不过关的日常生活品被发现的案例,已呈增长之势。”全国数以亿计的消费者每日出入于超市,而超市出售的一些食品已经被证明是有害健康的禁品。
  
  法律亟待完善
  
  孙国强说:“因家世界被收购引发出来的代理商事件只是我们国家‘零供’矛盾的一个缩影。我们国家在这方面一直没有相关规定。直到2006年10月18日,针对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关系,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委联合颁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这一法规的颁布对我们代理商、供货商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提供了法律依据。”
  记者恰逢一位赵姓的山东代理商来山西省代理商协会学习维权经验,他性格爽朗,见到记者,忍不住诉苦说:“我们济南的众多代理商也准备成立协会,集体抵制超市的不平等协议,如果超市不同意,我们几百家企业就同时不进货,要把维权进行到底!虽然国家有了相关规定,但规定里没有具体操作细则,很多规定表述不明,我们还是有理说不清啊!”对此,孙国强说:“代理商群体对国家出台的这个《办法》非常感激,这对代理商改变与超市之间的不平衡现状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际运用中。这个法规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完善,其中许多细节规定并不明确,这不利于复杂的商业程序规范化。尤其需要提出的是,执法不严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很多代理商拿着持有的证据,依照规定维权,可他们发现,诉讼渠道在哪里呢?《办法》中并没有规定哪些相关执法团队针对他们服务,这导致迷茫的代理商们上告无门。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按照《办法》规定应该处理或惩罚的相关措施在实际中基本无人履行,也不知谁能监督。”
  针对近些年来在全国愈演愈烈的超市与代理商之间的矛盾现状,山西省代理商的做法值得借鉴。于2001年成立的山西省代理商联合会是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由山西省数万家各类代理商组建起来的全国首家行业协会。自成立以来,已经帮助和指导全国各省市成立了近50家行业商会,在全国享有良好声誉。该协会成立之初只有两人,当时他们只能自己出资为代理商权益奔波,如今会员已有2000余家。该协会秘书长孙国强说:“协会成立之初,我们处在探索阶段,非常艰难。当时有代理商第一次向我们反映北京华联亏欠他们货款500余万元的事实,我们协会就决定为代理商索回货款。让我们感到意外的是,北京华联听说有这个协会时先是有些惊愕,然后很快偿还了长期亏欠代理商的货款。这次成功让我们很受鼓舞,随着维权活动的增多,加入到我们协会的行业会员也越来越多。
  业内人士指出,相比国外大型超市的管理制度,中国超市的运行机制还比较落后,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也是当务之急,这是应对国内零售业矛盾的万全之策。尤为注意的是中国零售市场的信誉体系亟待提高。比方说,国外零售商沃尔玛有一项很特别的规定,在进货商向其仓库送第一批货物的时候,沃尔玛是不签单的,意思就是不予付款,当然如果不信任沃尔玛,任何供货商可以要求退货,如果商品质量过关或符合有关规定时再签协议。表面看来这是一个让人费解的规定,无异于把进货商挡在了门外。谁能把东西无偿拿给你卖呢?但是通过调查,很多代理商以进入沃尔玛超市为成功的起点,沃尔玛至今也未亏欠过任何代理商的费用。这种关系的存在,首先就是诚信。信用至上,是一个企业制胜的重要因素。国外零售巨头的沉稳与科学,与国内企业的急功近利,在市场的竞争中已形成鲜明对比。中国零售市场在国外先进经验的催化下,势必会迅速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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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听到学生在作文之前大叹苦经:写什么呢?是啊,生活是写作的源泉,没有对生活的切身感受,没有写作材料,怎能写出好的文章来呢?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嘛!但我认为真正的巧妇是能够做出无米之炊的。只要巧妇心灵手巧,青菜萝卜也能做出美味佳肴。作文也是如此,并非难在素材,而是难在立意的切入。毫不夸张地说,命题作文和话题作文的切入角度,像天空一样宽广。只要找到立意的最佳切入点,写作思路就自然打开了。何愁无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