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审美”与“意识形态”两者既可兼容也可排斥,把审美与意识形态相融合,使意识形态的一般理论与文艺的特性相融而在文艺理论中找到了自己真正的落脚点;把对文艺的理解从认识论推进到文艺价值论维度,从普遍性层面推进到特殊性层面为止,还不足以构成对文艺性质的完善的认识,必须在现有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向“文艺本体论”、“人学本体论”研究推进。把对文艺形式和技巧方面研究的成果,整合到“审美意识形态论”的理论建构中来,也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