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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在诉讼中处于何种地位是理论与实务中一项重要的课题,本文在梳理国内学者对该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新颁布的《物权法》指出,业主委员会既不是法人,也不是其他组织,因而在目前条件下,业主委员会不能独立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同时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对改善业主委员会在诉讼中的地位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