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一、目前在查处持有伪造发票违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一)立法上存在衔接问题在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并无与《刑法修正案(八)》中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相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只有《发票管理办法》在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中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